1992年的夏天,阳光像熔化的金子一样泼洒在训练场上。我刚从军校毕业,肩章上的一杠一星还带着崭新的光泽,就被连长派到驻地中学带军训。
那是我带的第一次学生军训,驻地中学的孩子们像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而她就站在梧桐树下,白衬衫,蓝裙子,两根麻花辫垂在胸前——她是初中一年级的语文老师,叫阿芳。
孩子们在练正步,有个小胖子总是同手同脚,我上前去纠正动作,一抬头,正对上她含笑的眼睛。那眼睛像两汪清泉,一下子就把我这个号称“铁血排长”的人给淹没了。
“排长同志,辛苦了。”她递过来一瓶橘子汽水,瓶身上凝着细细的水珠。
我的手指碰到她的指尖,像过了电一样,差点没接住。“不辛苦,应该的。”话出口才觉得太官方,憋得耳根发烫。
后来我知道,她是师范学校毕业分来的,教语文,还带着孩子们办文学社。
而我这个整天和枪炮打交道的工科生,开始拼命翻诗集,就为了能和她说上话。她喜欢舒婷的《致橡树》,我就把“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抄在小本子上,半夜打着手电筒背。
部队有部队的纪律,我们不能像地方青年那样随心所欲地约会。
最奢侈的相聚,莫过于她偶尔在周末来营区探望我的时刻。她总会细心带上些外面买的美食,分给排里的战士们一同分享。每逢她来,那群年轻战士就格外热情,“嫂子”“嫂子”地喊个不停,那一声声呼唤里,是发自内心的亲切与欢喜。
我们彼此还会写信,写信似乎是我们那个年代表达感情的主流方式。我的字像用棍子搭出来的,她的字却娟秀工整。每次通信员喊“一排长,信!”,全排的兵都会起哄。我把她的信藏在作训服口袋里,训练间隙偷偷拿出来看,纸上有淡淡的雪花膏香味。可信纸终究是冷的,解不了相思的渴。
写信又如何解得了相思,那时的电话便成了我们最好的联系。连队只有一部摇把电话,在走廊尽头,全连共用。每次阿芳打来电话,我不好意思老是占着,当然,听说总机那边的通信战士会偷听我们说情说,所以大多时间,都是我跑到营门外的小卖部去打。
店门口的柜台上摆着一部老式的拨盘电话,黑色的底座沉甸甸的,听筒线卷曲着,数字盘要一根手指插进孔里,一圈一圈地转回来。
老板是个精瘦的中年人,鼻梁上架着老花镜,面前摆着个算盘。他很快摸准了我的规律。每到周三、周六晚上,我必定准时出现。
“排长,又来打电话啊?”他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从老花镜上方看我,递过来一个塑料凳子。旁边放着个闹钟,秒针咔嗒咔嗒地走。
电话机旁边贴着一张手写的价目表:市内电话,三分钟五毛钱,超过后每分钟一毛五。我拨通号码,听着漫长的“嘟——嘟——”声,手心都在冒汗。小卖部的收音机放着毛宁的《涛声依旧》,墙上贴着酒广告,空气里混着香烟和油炸花生的味道。
电话接通,听到她那声“喂”,我心跳就漏半拍。老板就坐在旁边,看似在打算盘,耳朵却竖着。我只能故作正经:“最近工作忙不忙?”“学生们听话吗?”可说不了几句,就会忍不住压低声音:“我想你了。”
阿芳在电话那头笑:“你又在小卖部吧?我都能闻到炒瓜子的味道。”
老板的算盘珠子啪啦啪啦地响,那声音敲在我心上——那都是钱啊。
那一段时间,我的津贴,真真是化作了电话线里流淌的每一分钟。
直到那个周六晚上,电话里的阿芳声音有点不对劲,支支吾吾的。“最近……有个人老是来学校找我。”
“谁啊?”
“副市长的儿子,在税务局上班的。也不知道他怎么就打听到我了,天天来送花,校长都暗示我好几回了。”
我蹭地站起来,电话线被拽得老长。“他骚扰你了?”
“那倒没有,就是挺烦的。我说我有对象了,他不信,说没见过当兵的来找我。”
一股火直冲我的天灵盖。那个年代,军人社会地位高,但和地方上有些特权人物比起来,又显得格格不入。
我脑子里瞬间闪过无数念头——他是不是开着轿车去的?是不是穿着名牌衬衫?是不是觉得我这个穷当兵的配不上阿芳?
“你别怕,我明天请假出来。”
第二天,我换上便装——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一件与周遭格格不入的衬衫。阿芳在校门口等我,眼睛有些微肿。我们话还没说两句,一辆桑塔纳轿车吱呀一声刹在我们身边。车上下来个年轻男人,西装笔挺,头发梳得油亮,手里捧着一大束红得刺眼的玫瑰。
“阿芳,我特意给你挑的,喜欢不?”他声音热切,视线从头到尾没落在我身上。
阿芳下意识朝我身后缩了缩:“李同志,我真的有对象了……这就是我男朋友。”
那男人这才斜眼瞥我,从头到脚扫了一遍,轻笑一声:“当兵的啊?”他没等我反应,接着问,“一个月挣多少?能给她买这样的花吗?”
我拳头攥紧,但没动。
他见我不吭声,胆子更大,竟伸手想拉阿芳胳膊:“跟着他有什么前途?周末都陪不了你吧?跟我走,车就在这儿……”
阿芳躲开他的手,我更往前挡了一步。他嗤笑起来,用手指戳了戳我胸口:“怎么,还不服气?告诉你,你这样的人,拿什么跟我争?”
就是这最后一句话,配合他动手动脚的轻狂,像火柴扔进了汽油桶。我积压太久的担心、自卑、愤怒,轰地炸开。军纪条例、冷静克制,全被烧光了。我一把揪住他的领带,照脸就是一拳。他猝不及防,整个人向后倒,那束玫瑰飞散开来,花瓣撒得满天满地。他重摔在地,嘴角裂了,血痕在煞白的脸上格外刺眼。
“打人啦!当兵的打人啦!”他嚎叫着爬起来报警。
警车呜哇呜哇地开来时,我正把阿芳护在身后。警察听说我是现役军人,便把电话打到师部。不到半小时,师纠察队的摩托三轮就到了,下来几个戴白钢盔的纠察,他们了解完情况,便要将我带走。
我看着地上那个惊魂未定的公子哥,血性还没下去:“我警告你,再敢骚扰阿芳,老子脱了这身军装,也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阿芳死死拽着我的胳膊,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回到师部,禁闭室的水泥墙冷得刺骨。指导员在外面跺脚:“你呀你!冲动是魔鬼!为个女人,值得吗?”
“值得。”我盯着小窗户外的天,“她不是‘个女人’,她是我要娶的人。”
警告处分的文件下来时,指导员把我叫去办公室,一边看着我,一边揉着眉心:“你小子,拳头倒是快。知道副市长那边怎么说吗?”
我心里一紧。
指导员却突然笑了:“师长亲自给他打的电话。师长说,‘老伙计,虽然我们这排长和那个姑娘还没领证,但事情已经是这么个事情了。年轻人自由恋爱,咱们老的就别掺和了。你家公子要是再往前凑,那就不是挨一拳的事了——我们部队的人,护起食来可是要玩命的。’”
我愣住了。
“副市长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最后说,‘行了,我知道了。我家那小兔崽子,我会管好。’”
后来我才知道,师长当年在战场上是出了名的护犊子,最见不得自己兵受委屈。那天师党委在研究给我处分时,他说:“虽然打人不对,给个警告处分意思下吧,夏排长不畏强权,敢于亮剑,这才是军人血性嘛!”
这件事之后,阿芳她爸,那个以前见了我只点点头的小学老师,第一次请我喝了酒。两杯白酒下肚,他红着脸说:“小子,虽然你愣头青,但对我闺女这份心,我认了。”
婚礼是在酒店办的,但战友们该来的都来了。阿芳穿着红色的旗袍,我穿着军装。师长是证婚人,他笑着对阿芳说:“闺女,这小子为你处分都背了,你这辈子可得对他负责啊。”
全场的战友哄堂大笑。
时光荏苒,我已经从部队转业多年,如今已是市局的局长。阿芳的眼角爬上了皱纹,女儿也已大学毕业,在一家很不错的互联网公司工作,有时还会拿那件事开玩笑:“爸,你当年为妈打架的样子,可真土。”
土就土吧。可若真再回到那个夏天、那个校门口,面对同样轻蔑的挑衅和那双往我身后躲的眼睛,我想我依然会挥出那一拳。
街角那家小卖部早已不在,那位戴着老花镜、噼里啪啦打着算盘的老师傅,如今也不知去了何方。可每当我路过那片已变成停车场的旧址,时光仿佛仍能倒流——我依然看见那个年轻的排长,攥着几张被汗浸得发软的毛票,眼睛紧盯着柜台上的闹钟,心里一遍遍排练着电话接通后要说的第一句话。
周遭车来人往的嘈杂渐渐淡去,耳边只剩下自己的心跳,和等待转接的“嘟——嘟——”声。
然后,线路接通的一瞬,那个熟悉的声音从听筒那端轻轻传来,清晰如昨:
“喂,说吧,我听着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