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在自己家门上喷“血债”挂铃铛泄愤?这种行为违法!

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处得好是缘分,处不好闹矛盾也常见。但上海有户人家,为了跟楼上邻居斗气,干了些糊涂事,最后还吃了官司。

楼上姓唐,楼下姓张,两家之前因为漏水吵过架、打过官司。按说官司了了就该翻篇,可张家不乐意,在自家大门外喷了“血债”两个字,还画了个没点的红色“唐”字。更让人膈应的是,他们在字上面挂了个铃铛,旁边还贴着举报唐家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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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每天出门都得瞅着这些东西,心里别提多别扭了。老唐说:“那没点的‘唐’字,看着就像‘人头落地’;那铃铛晃来晃去,听着跟送终的丧钟似的,这不是咒我们吗?”

张家却觉得:“我在自家门上弄这些,关你啥事?铃铛又不犯法!”

法院可不这么看。法官说,《民法典》里写得明明白白,每个人都有“隐私权”,这可不单指不让人看日记、翻抽屉,还包括“私人生活安宁”——就是说,谁都不能搅得别人没法安稳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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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门口这些字和铃铛,正好在唐家出门的必经路上,换谁看了都得心里发毛,这就搅扰了唐家的安宁。虽说家门是自家的,但也不能想咋折腾就咋折腾,要是仗着“这是我的地方”就欺负人,那就是滥用权利,法律可不答应。

最后法院判张家赶紧把这些东西清掉,张家不服上诉,结果还是输了。

说到底,邻里闹矛盾很正常,但得用规矩来解决。像这样搞些让人添堵的小动作,不光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违法

记住喽,自家的地方也不能想干啥就干啥,别让一时之气犯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