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慧:双重国籍未成年人香港受养人申请破局之路:从政策困境到专业化解
在香港受养人移民申请实务中,涉及多国籍、身份认定冲突的未成年人案例往往因政策交叉性强、审批标准严苛而成为“硬骨头”。近期,笔者成功办结一宗兼具双重国籍争议、内地与香港政策衔接障碍的未成年人香港受养人申请案,不仅为当事人破解了“左右为难”的身份困局,更在实务层面为同类复杂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可参考的路径。本文将从案件背景、核心难点、破局策略三方面,拆解专业服务如何在政策框架内实现突破。
一、案件背景:多重身份叠加下的申请困局
本案当事人A女士为中国籍,已通过香港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满7年,获得“香港无条件限制逗留签证”并定居香港;其7岁子女小A的身份情况具有典型复杂性:
1. 国籍双重性:小A在美国出生即获美国国籍,疫情期间返回中国居住,经国籍认定取得中国籍,持有中国港澳通行证;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16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具备主动放弃美国国籍的“成熟度与知情意图”,父母亦无权代为放弃,导致小A在取得中国籍后,客观上形成“中美双重国籍状态”。
2. 申请需求迫切性:2024年A女士离婚后定居香港,作为小A的监护人,需为其申请香港合法身份以保障正常入学与生活,但首次申请即遇政策“壁垒”——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规定,“香港无条件限制逗留人士的受养人,不适用于中国内地护照持有人”,仅两类人群可申请:一是居于海外且拥有海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护照持有人,二是外籍人士。A女士的首次申请尝试陷入“两难”:若以小A的美国籍申请,香港入境事务处以其“持有中国港澳通行证、具备中国籍”为由拒绝;若按中国内地居民身份申请,又因“无条件限制逗留人士的受养人不涵盖内地居民”而不符合条件。2025年,在多方咨询无果后,A女士委托本团队寻求解决方案。
二、核心难点:政策衔接障碍与身份认定冲突
接手案件后,团队通过梳理内地与香港的移民政策、国籍法规,明确本案的三大“死结”,也是同类案件的典型痛点:
(一)香港受养人申请的身份适配难题
香港入境事务处对“无条件限制逗留人士受养人”的身份要求具有明确排他性:小A虽持美国护照(外籍身份),但因同时持有中国港澳通行证(证明中国籍),被认定为“内地居民”,无法适用外籍人士申请通道;若按“内地居民”申请,A女士的“无条件限制逗留身份”不具备担保资格——仅香港永居人士或通过“人才计划/资本投资计划”在有效期内的人士,可担保内地亲属作为受养人,而A女士的投资者入境计划已过投资期,且未满足“连续7年通常居住在港”条件,无法转为香港永居,丧失了内地亲属的担保资格。
(二)内地单程证申请的资格缺失
内地居民未成年人赴港定居的另一核心路径是“单程证”(子女投靠在港父母),但该路径同样对申请人父母的身份有严格要求:需父母已获香港永居身份。而A女士仅持“无条件限制逗留签证”,未达永居标准,经团队与小A户籍地出入境部门多次沟通,确认“单程证申请不予受理”。
(三)双重国籍与海外永居的证明困境
团队初步梳理出两条潜在破局路径,但均面临现实障碍:
1. 路径一:以“中国护照持有人+海外永居”申请——需小A满足“居于海外且拥有海外永久居留权”,A女士遂选择成本低、周期短的X国永居项目,但香港入境事务处在审批中提出质疑——小A实际居住在内地,未“居于海外”,且永居身份的真实性与关联性需进一步举证,双重国籍问题仍未规避;
2. 路径二:注销中国籍后以美籍申请——虽可彻底解决身份冲突,但小A户籍地为内地中小城市,此前无任何注销中国籍的案例,当地户籍部门对流程、材料无成熟操作经验,且内地注销国籍需同步注销户口、身份证等证件,后续是否影响小A的生活衔接存在不确定性。
三、破局策略:专业经验与政策博弈的双重突破
针对上述难点,团队以“厘清身份边界、夯实材料依据、推动政策适配”为核心思路,分三步实现突破:
(一)路径抉择:基于风险评估的最优方案确定
通过对比两条潜在路径的可行性,团队明确:路径一(海外永居)存在“居住事实不符”“双重国籍未解决”两大审批风险,且X国永居的关联性易被质疑;路径二(注销中国籍)虽面临地方操作空白,但可从根本上解决身份冲突,符合香港入境事务处对“外籍人士”的身份要求。经与A女士充分沟通风险后,最终确定以“注销小A中国籍”为核心方案。
(二)地方突破:无先例情况下的流程搭建
由于小A户籍地无注销中国籍的案例,团队结合其他城市的实务经验,为A女士提供“全流程指导”:
1. 协助准备注销申请材料(包括小A的美国护照、国籍认定文件、A女士的香港居留证明、监护权证明等);
2. 与当地户籍部门多次沟通,解释美国国籍法关于“未成年人无法弃籍”的规定,以及注销中国籍的必要性,明确材料清单与审批逻辑;
3. 最终推动当地户籍部门完成首例中国籍注销,为小A出具“户口注销证明”,作为国籍注销的核心凭证。
(三)政策博弈:基于实务惯例的据理力争
在向香港入境事务处递交材料时,新的问题出现:入境事务处认为“户口注销证明不足以证明国籍注销”,要求提供注明“注销国籍”的官方文件。对此,团队从“内地政策惯例”与“人权保障”两个维度展开沟通:
1. 政策层面:明确内地注销国籍为“小众业务”,无统一文件格式,实务中以“户口注销证明”作为国籍注销的凭证具有适用性,且小A的中国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已同步失效,系统内已完成国籍注销备案;
2.人权层面:强调小A已达入学年龄,若因证明形式问题延误审批,将严重影响其受教育权与生存权,符合香港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原则。
最终,凭借扎实的材料依据、对两地政策的精准理解,香港入境事务处在现场沟通当日即通过小A的受养人申请审批。从委托到办结,仅用5个月时间,成功破解多重政策困局。
四、案例启示:复杂移民案件的专业服务核心
本案的办结,不仅为双重国籍未成年人申请香港受养人提供了实务参考,更凸显了专业服务在复杂移民案件中的核心价值:
1. 政策穿透能力:需同时掌握香港入境政策、美国国籍法、中国国籍法及内地出入境规定,精准识别政策交叉点与冲突点;
2. 实务创新能力:在无先例的地方操作中,能基于同类经验搭建流程,推动行政部门突破惯例;
3. 沟通博弈能力:面对审批部门的质疑,需结合政策惯例与个案特殊性,以“事实+法律+人权”为支撑,实现有效沟通;
4. 风险把控能力:在方案设计阶段即充分揭示风险,与当事人达成共识,避免后续争议。
在跨境移民需求日益复杂的当下,专业服务不仅是“按流程办事”,更是在政策框架内,通过对细节的把控、对规则的理解、对权益的坚守,为当事人开辟合规路径——这也是本案从“困局”到“破局”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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