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两年被家暴16次”案,又有新进展。

10月24日上午,受害当事人小谢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她于当日收到了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的财产分割判决结果,男方共计需支付其现金144万余元,目前自己没有收到对方是否上诉的消息。

据其提供的判决书显示,此次分割将登记在被告贺某阳名下的小型越野客车判归原告小谢所有;贺某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小谢支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70余万元;此外,早前的民事判决中确认,小谢和贺某阳共同享有公司的债权91万余元,由小谢享有该债权的70%(63万余元);被告贺某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原告小谢支付损害赔偿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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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谢讲述,不管财产分多少,都无法弥补她所失去的,“这个数字在很多人看来,或许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但对我而言,这更像是一道结了痂又被撕开的伤口,不流血却始终疼。我也宁愿从来都没有这笔钱,也不愿再经历需要补偿的过去。”

“这144万余元是法院基于事实做出的判决,是我在法律上被确认应当获得的部分,我感谢司法的公正,感谢武侯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我案件的重视和付出。”小谢说。

小谢认为,被家暴后至今,她的诉求从来都不是钱,而是一个“交代”。“给那些我所付出的信任、青春,以及我无法言说的伤害一个交代。然而,到今天为止,女儿的抚养费、我的刑附民赔偿等,我始终没有拿到一分钱。”

虽然知道拿到这笔应属于她的财产仍是一条艰难的路,但小谢说自己必须坚定地往前走。

据顶端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5月31日,小谢与贺某阳离婚纠纷案一审开庭,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女儿抚养权归小谢所有。

同年12月,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贺某阳故意伤害、虐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一审判决结果。经审理查明,贺某阳在与被害人小谢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小谢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

该案一审宣判,执行有期徒刑11年。此外,判处贺某阳民事赔偿金额共计37万余元,贺某阳当庭上诉

2025年2月,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贺某阳母亲名下公司归还小谢91万余元。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因未缴纳上诉费,上诉被撤回。9月9日,该案二审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二审法院最终决定维持原判。

来源:顶端新闻客户端

编辑:袁菀艺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