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个人破产是负债人走投无路的选择,实际上,有的聪明人在债务没有逾期前就申请了个人破产,目的就是为了减免利息,延长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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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要分享的这个案例就是这样,负债216万,有房有车,债务从未逾期,但仍然向法院申请了个人破产,而且法院已经立案审查并正式受理。
案例分享:月入30000,有房有车,通过个人破产避免陷入困境
本案主人公郭女士是一名80后,月入30000元,每年还有近8万元的年终奖,综合下来年收入30多万,郭女士名下有一套房,一辆车。负债方面,总共负债约216万,尚欠房贷80万,其他借款136万,均为本金。
虽然贷款从未逾期,且手上还有20多万现金(现金、银行存款、公积金、第三方账户余额),但是因为短期内有一笔金额较大的贷款到期,如果无法偿还就将面临逾期。为了避免逾期后被诉讼影响工作和生活,郭女士主动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希望能够分期偿还债务。
目前,深圳中院已经受理了该案并指定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根据郭女士提交的债权重整方案,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清偿债务:
对于担保债权部分,郭女士申请保留房产,每月房贷正常偿还;
一次性还款部分,一方面用手头现有资金一次性偿还25万,另一方面每年年终奖8万在发放后全部用来还债,共计40万;
分期还款部分,郭女士申请分期五年偿还,每月还款10000元至13000元,五年合计还款70万元。
通过以上偿还方式,房贷正常偿还,平台债权五年合计偿还136万,总债务清偿率100%,普通债权本金的清偿率100%。
对于未逾期的债务,有必要申请个人破产吗?
也许大家觉得这个案例非常不可思议,认为既然资产足够,为何还要申请个人破产,这是闹哪出呢?
我想,这就是聪明人和普通人思维不同的体现吧!
首先,虽然郭女士工作稳定,月入30000,而且有房有车,但是根据其负债结构分析,很可能是之前借了银行消费贷、经营贷用来买房,虽然贷款没有逾期,但消费贷、经营贷可能即将到期,亟需大笔资金还债,如果还不上,必然面临被起诉甚至强制执行,导致其他债务也会跟着爆雷,房、车可能都保不住。
其次,个人破产重整并非对负债人进行清算,而是对债务的确认及重新制定清偿方案。就拿郭女士的案例来说,通过个人破产,不但避免了债务爆雷,还延长了债务的清偿期限,更避免了债务继续计算利息,极大的缓解了偿债压力。
针对郭女士136万的普通债权,就算现不还本金,年利率只要12%,每年需支付的利息为16.35万元,五年下来,需支付的总利息高达81.75万元,这可是一笔非常大的数字啊!
债务未逾期,法律是否支持个人破产呢?
根据2021年生效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2条:
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可见,申请个人破产并非只是针对丧失清偿债务能力的负债人,对于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负债人也是可以的,本案中的郭女士应该也是这一类!
通过个人破产重整,不但保留了房、车,还省下了80余万的利息,避免陷入“以贷养贷”的恶性循环。按她目前的月收入来看,还款压力并不大,完全不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何乐而不为呢?
结语
我一直在说,个人破产并不是什么耻辱的事情,而是聪明人避免债务恶化,合法免债的手段!
通过不断分享真实个人破产案例,我希望能让广大的负债人消除逾期后的负面情绪,并通过合法的程序和手段实现经济重生!这也是我码这些字的意义吧!
如果您还需继续了解债权债务方面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并点赞支持一下,谢谢!
(注:文中部分情节根据案例进行的虚构演绎,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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