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发布关于结束2025年汛期的通知:

广东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

结束2025年汛期的通知

粤防〔2025〕58号

各地级以上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联合指挥部,省防总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和会商情况,省防总决定于10月27日结束2025年汛期。转入非汛期后,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防旱防冻各项工作。要抢抓冬春有利时机,加快推进隐患整治、水毁工程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保持联络畅通和备战状态,如遇特殊天气,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

2025年10月27日

来源:“广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