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0日,广州中院裁定受理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清算组担任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9月29日,广州中院裁定对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珠三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珠三角公司”)、恒大地产集团粤东有限公司(简称“粤东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指定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恒大地产广东公司等三家公司管理人。

10月23日,三家公司的共同管理人发布《债权申报通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还得通过网上某个系统申报。

这三家公司实际上都是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恒大地产”)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同之处在于:广东公司和珠三角公司都是100%控股;而粤东公司只控股90%,另一股东“广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而后者也由恒大地产全资控股。

既然都是恒大地产的一级子公司,这三家公司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

但据前恒大员工透露:广东公司由珠三角公司管理。

这就有点奇怪了!因为从地域上来讲,珠三角是广东的一部分,广东公司应该管理珠三角公司。

为什么珠三角公司的地位这么高呢?

因为许家印的二公子曾经担任过董事长,各种资源都向他倾斜。

珠三角公司虽然名为“珠三角”,但具有在全国范围内拿地的权限,自然也包括广东。

该公司的注册地址也在广州恒大中心,即恒大总部大楼;而广东公司则在城乡结合部的金碧花园。

不过,在珠三角公司工商登记历史资料中,并没有发现许腾鹤的名字。

或许,许家印不想让儿子曝光,于是找了“马甲”人员代替。

毕竟,恒大内部一开始都不知道他和许家印的关系,也不知其真实姓名,只知道叫Peter Xu。

无论怎样,这三家关系较为密切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可以节约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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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恒大体系多家公司已经或者正在破产(清盘):

1、中国恒大集团

即上市公司中国恒大,是恒大体系中最核心的公司。

2024年1月29日,中国恒大‌被香港高等法院下发清盘令;2025年8月25日‌,正式从港交所退市。

2、CEG Holdings (BVI) Limited

简称“CEG”,是中国恒大控股子公司,持有恒大物业49.65%的股份。

2025年1月10日,CEG被香港法院下发清盘令,由中国恒大的清盘人兼任该公司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直至CEG Holdings的清盘人获委任为止。

3、盛建(BVI)

中国恒大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最初,中国恒大与盛建(BVI)各持1股CEG,即50%的股份。

2022年12月30日,盛建(BVI)以1美元将其持有的CEG的普通股转让给中国恒大。

这个价格远远低于CEG50%股权的实际价值,有逃避债务之嫌。

盛建(BVI)作为一家独立的法人公司,也有自己的债务;而且随着整个恒大系的爆雷,该公司也遇到了财务危机。

于是,盛建(BVI)的债权人向所在地法院申请对该公司清盘。

2024年7月22日,东加勒比最高法院英属维尔京群岛高等法院商事法庭向盛建(BVI)下发清盘令,并委任共同清盘人。

2024年10月下旬,盛建(BVI)清盘人要求CEG清盘人把CEG股份归还给盛建,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

在这种情况下,CEG清盘人和临时清盘人经过深思熟虑并征询律师意见后,于2025年5月12日主动向中国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联合申请,申请撤回相关股份转让,即那笔1美元购买CEG50%的交易。

4、天基控股有限公司

简称“天基控股”,也是中国恒大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主要负责海外融资,是恒大的境外发债平台。

2025年2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向天基控股下发清盘令,并委任破产管理署署长为临时清盘人,涉及约370亿元人民币债务。

6、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

简称“凯隆置业”,是恒大地产的直接股东。

2024年8月5日,万和电气以凯隆置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8月9日,广州中院作出裁定,正式受理万和电气的申请。

具体原因是:恒大地产借壳深深房回归A股上市失败,引进的1300亿战略投资中有不少触及对赌条款,凯隆置业及担保人中国恒大、许家印无力回购。

恒大地产是中国恒大境内的地产业务平台!

目前,恒大地产的“上级”凯隆置业和中国恒大已被申请破产或清算,“下级”广东公司、珠三角公司和粤东公司也在破产过程中,但恒大地产自身目前尚未被申请破产。

牵一发而动全身!

该公司牵扯的业务实在太多,只有先拆解掉其他相对容易处理的上下级公司,最后才轮到它。

7、恒大汽车两家附属公司

2024年7月,“恒大汽车投资”全资控股的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和恒大智能汽车(广东)有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

2025年6月,广州中院正式裁定批准《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该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该《重整计划》,普通债权超过60万的偿还比例只有0.7%,60万以下(含本数)全额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