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拓日新能,证券代码:002218)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治理结构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公司拟对治理结构进行重大调整,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原监事会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同时对《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或废止。
治理结构调整:取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职权
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拓日新能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原由监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将全部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表示,已就该事项知会全体监事,对监事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此次调整后,《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相关条款将被删除或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将随之中止并废止,公司监事将自动解任。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多条款同步调整,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
为配合治理结构调整,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修订,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公司治理主体调整
- 删除所有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如股东权利条款中“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相关内容不再提及监事;股东大会职权中删除“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选举和更换监事”等事项。
- 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新增“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条款,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等。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权利调整
- 修订法定代表人条款: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调整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执行事务董事”,并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任人选的要求。
- 股东权利部分细化:明确股东查阅权范围,新增“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同时删除“监事”相关权利表述。
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职权优化
- 股东大会职权中,删除“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选举和更换监事”等与监事会相关的事项,新增“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触发条件。
- 董事会职权中,明确审计委员会负责“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审议财务会计报告”等原属监事会的职能。
治理制度同步更新:9项制度修订、2项制定、1项废止
为进一步规范治理运作,公司同步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或废止,具体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变更情况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3《独立董事制度》修订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5《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9《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修订10《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1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1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1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1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16《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1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18《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1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20《内部审计制度》修订2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22《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23《总经理工作制度》修订24《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25《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制定2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定
上述修订的9项制度及废止的《监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后续安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公告显示,本次治理结构调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最终审议结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已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治理结构调整是公司响应新《公司法》及监管要求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替代监事会,有助于提升决策效率,进一步完善现代化公司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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