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日本通过严格立法、加强管理以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等方式来处理秸秆燃烧问题,具体如下:

美国

1999年美国农业部发布《农业焚烧政策》,建议各州针对较大规模的农业焚烧制定各自的管理计划。农场主若要大规模焚烧秸秆,需先参加焚烧培训,再填写申请表、撰写焚烧计划书,经授权部门审批获得许可证。在预定焚烧前一天,还会根据气象条件等再进行研判。对于小规模焚烧,虽不必纳入该管理计划,但也需按照其他规定有序焚烧。违反规定的焚烧行为会受到处罚,如内华达州、怀俄明州和夏威夷州,每次每天违规焚烧最高可罚款1万美元。此外,美国每年约三分之二的秸秆通过机械化粉碎还田,剩下的部分用于畜牧业养殖和新能源开发等 。

日本

日本主要依据《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对秸秆焚烧实施管理,除特定情况外,其他露天焚烧行为被禁止,违规者将被处以5年以下徒刑或罚款1000万日元。日本政府鼓励农民通过秸秆堆肥还田、饲料化利用、养殖垫料等方式开展秸秆资源循环利用。2022财年日本用翻耕入土方法处理的水稻秸秆占总量的67.3%,用作饲料的占6.9%,用于堆肥的占4.8%,还有少量被用于果树防寒或者加工成日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