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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泰州市纪委监委通报: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原副局长吴领高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一纸通报背后,是一名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失守的纪律底线和沉沦的廉洁防线。这位曾经肩负乡村振兴重任的“守门人”,如今却沦为侵蚀农村发展根基的“蛀虫”,其违纪违法问题不仅断送了个人前途,更损害了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一、权力进阶:从农技员到实权副局长

一、权力进阶:从农技员到实权副局长

吴领高的仕途贯穿涉农关键岗位,逐步掌控惠农资源分配权:

  • 基层扎根(1990年代–2010年)
    从基层农技员起步,历任农技员、站长,深耕农技推广与政策落地,积累基层人脉与行业话语权。

  • 中层掌权(2010年–2018年)
    调任市农业农村局科室负责人,先后担任种植业管理科科长、农业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直接掌管农业补贴发放、项目审批与资金审核,对接全市18个乡镇农业生产。

  • 巅峰实权(2018年–被查前)
    升任副局长,统筹乡村振兴项目推进与农业产业资金分配。在其任内,兴化市投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超45亿元,年均农业项目投资超8亿元,其权力覆盖全产业链,直至案发。

值得警惕的是,其任职期间正值兴化作为农业大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年均发放农业补贴超3亿元,这些大规模惠农资源成为其权力寻租的主要目标。

02 案件历程:从调查到双开

吴领高案的查处经历了完整的纪检监察流程。

早在2025年7月25日,兴化市纪委监委就已发布消息,宣布吴领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过三个多月的深入调查,兴化市纪委监委查明了吴领高的违纪违法事实,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双开”处分决定。

这一案件展示了纪检监察机关对腐败问题的“零容忍”态度,以及持续深化反腐的决心。

03 乡村振兴领域的“蛀虫”现象

吴领高并非兴化市农业农村系统唯一被查处的干部。

就在今年3月,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原副主任科员沙安勤也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乡村振兴领域资金密集、项目众多,一旦监管不到位,就容易滋生腐败。

近年来,全国各地农业农村系统已成为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之一。

从全国范围看,乡村振兴领域的腐败形式多样,主要集中在项目审批、资金使用、资源配置等环节。

有的干部利用职权在乡村振兴项目承包、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有的在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中滥用职权,造成集体资产损毁、流失。

04 风腐同查,切断腐败链条

针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已开始采取风腐同查同治的策略。

这种由腐纠风的工作链,切断了风腐交织的恶性循环,强化了高压震慑,有效阻断了风腐演变的路径。

“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这不只是一句口号。随着监督制度笼子越扎越紧,乡村振兴的资金与项目才能真正惠及农村群众,那些手握权力的“守门人”才不敢、不能、不想沦为啃食群众利益的“蛀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