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审批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的规定,现就仙桃同泰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机构审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审批事项

1

仙桃同泰中西医结合医院

仙桃市汉江路103号

余中明(余中明)

申请停业

对于上述医疗机构审批事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科反映,联系电话:0728-3318076。

仙桃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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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桃市卫生健康委

责编:周方婷

编审: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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