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智化深圳机场事件中,很多人都有一种错位感。

有人认为,明明是机场人员对郑智化施以援手了,为什么他不懂感恩,矫情过头呢?

这其实就是一种认知错位,不懂得社会的结构性服务是每个人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把基本权利误读为“施与的恩惠”或是“施舍”,可能也暴露了文化和制度背后的深层次问题,这也是感到“错位”和“不理解”的根源。

社会的结构性服务基本特征是,让每个人都有尊严的被平等相待。

它的表现之一就是,场景决定性质。

譬如你去餐厅吃饭,服务员为你端上了菜品。这时候,你会因为他帮你端了菜而对他感恩戴德吗?不会,你会认为这是他工作的一部分。

如果他态度恶劣,或者上错了菜,你完全有理由提出批评和投诉。

再譬如,正如你去银行办理业务,你应该享受微笑服务。工作人员的微笑等服务是工作和职业要求,而遭遇了冷脸你有吐槽的权利。

对这些机构和工作人员来说,这是职业素养或职能的一部分。

搀扶帮助也一样,如果你不能理解,那只能说你在让渡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再譬如,盲人等残障人如果在大街上自行行动,路人帮忙那是做好事,受助者需要感恩。但在服务场所就不一样了,帮助他们是工作责任和义务,你缺位就是失职,这是社会结构的不同要求所决定的。所以,接受这样的服务应该是坦然的,不必要感恩。

至于很多场景并没有做到,只能说明它是结构性的服务欠缺,需要改善。

所以,坡板对于需要无障碍通行的旅客而言,如同端菜对于所有食客一样,它是服务的基本组成部分。

而郑智化事件的意义并不在于个人的一次不愉快的经历,它实际上是对公民社会的一次重要的公共启蒙,是权利与意识的重塑。

是要求你能分清,在街头上那是公共道德领域。一个陌生人提供的帮助属于个人善举,是基于同情心和互助精神的“分外”之事。而受助者表达感谢,是对于这份情义的回应。

这是一种横向的人与人间的文明互助现象。

在机场等公共服务场所是公共服务领域。工作人员提供的无障碍协助是他们的工作职责,是建立在法规、职业规范和现代社会文明共识之上的“分内”之事。

这背后,是社会为保障每个公民享有平等权利而构建的结构性支持。

这是一种纵向的、服务提供者与权利享有者之间的契约关系。

因此,当郑智化作为残障人士在机场要求使用坡板时,他不是在“求助”,而是在行使他作为旅客的合理合法的权利。

坡板设施不具备,无障碍化的契约关系就不完全。而工作人员后续的帮忙,更应该看作是他们履行其本职工作的补救措施。

对此你不去要求,只能说明你在让渡权利。

若在潜意识里将自己本该享有的许多权利,默认为是需要感恩戴德才能获得的”恩赐”,这种心态会让权利的底线不断后退。

这件事对于残障群体而言,其重要意义在于,鼓励了人们勇于主张自己的权利,不必因为享受了本该享有的服务而感到“愧疚”或“矫情”。

对于公众而言,它其实揭示了“无障碍”并不是一个慈善概念,而是一个权利概念和文明标准。

它挑战了那种将残障人视为需要被帮助的弱者这样的一个陈旧的怜悯视角,转而要求我们将他们视为“权利应当被充分保障”的平等公民。

这件事更重要的是,对于机场等服务提供方而言,它指出了服务的差距和意识的落后。

很多人错位的认为,提供了帮助就等同于“服务到位”了,这实际上是一种低标准要求。设施完备、流程顺畅、态度专业,这些,才是结构性服务的真正要求。

所以,在服务场景下的真正标准,是让人感受到顺畅与尊重,而不是“凑合”或“麻烦”的窘迫。

接受本应享有的服务应该是坦然的,可以礼貌性说“谢谢”,但并不必感恩。

而很多场景没有做到,这恰恰说明了结构性的欠缺,这种欠缺不仅包含硬件设施的缺失,更包括了服务意识的落后,以及对于公众权利观念的不足或模糊。

而如何正视这种“结构性欠缺”并努力去完善它,是我们社会走向更高程度文明的一个必经之路。

一句话,正是因为混淆了“个人慈善”与“结构性服务”之间的本质区别,才成为很多人感到“错位”和“不理解”的根源。

这一切,总会改变!

本文综合经济观察报 央视网 浙江日报 上观新闻等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