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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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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云州区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5月11日对大同市睿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云自然资罚字〔2022〕5号),责令该公司退还违法占用的建设用地5333平方米。但截至目前,该公司仍未履行有关处罚决定的义务。

现云州区自然资源局郑重通告:请大同市睿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即日起15日内履行相关法律义务,迅速清理地上违法建筑并退还违法占用的建设用地,逾期我局将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置。

大同市云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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