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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横祸!”
货物捆不牢
等于路上抛“炸弹”!
2025年10月22日,覃某驾驶小货车,在柳州市柳北区潭中立交桥上行驶时,车上装载的货物洒漏,洒落货物砸到廖某驾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车头,造成小型新能源汽车损坏无人伤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覃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酒、飘散载运物。"之规定,当事人覃某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驾驶人出车前务必检查货物装载是否牢固、规范,确保捆扎严实;行驶途中注意观察,发现货物松动立即安全停车处置;严格遵守载物规定,不超载、不超限,杜绝遗洒飘散;途经桥梁、匝道等路段应提前减速,平稳通过。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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