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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民主、法治等抽象理念的概念丛林中,最复杂的一个恐怕非“正义”莫属。

正义仿佛是天上的北极星,恒久而清晰。然而,真正进入现实,会发现有人以正义为名,行不义之实;有人以正义为盾,掩个人利益;有人以正义为天平,却将公平、平等、公正混为一谈。

而伟大的思想家,面对正义,也常人言言殊。古希腊柏拉图认为,正义就是社会各司其职;罗马西塞罗说,正义是自然法的体现;近代卢梭和洛克则正义放进了“社会契约”的框架里。

人类社会最坚实重要的基石,就这样变得模糊而不确定。所以,我们不禁要问,究竟什么是正义?

透过索维尔《社会正义谬误》、阿玛蒂亚森《正义的理念》等七本经典,可以发现,对于正义,我们常陷入大五大误解。

其实和自由、民主、法治等一切概念一样,与其不停追问“是什么”,不如先澄清误解,确定“正义不是什么”。

误解一:正义就是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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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正义就是人人平等。听起来很美,但真的是这样吗?

想象一个班级:学生A努力学习,学生B天天偷懒。最后老师说:“大家都拿80分。”

你会觉得公平吗?显然不。对勤奋者是不公,对懒惰者却成了奖赏。

苏联推行的平均主义试图让人人收入差不多。结果干多干少一个样,社会缺乏创新动力,陷入极端贫困。所以弗里德曼常说“一个把平等放在自由之上的社会,最终既得不到平等,也得不到自由”。

索维尔《社会正义的谬误》一书中还发现,不同的种族、民族、性别、年龄,因为自然、历史甚至偶然因素,必然走向不一样。如果把这种不一样,视为不正义,试图去矫正。实际上是把平等、公平与正义的混为一谈。

亚里士多德说“正义在于给予每个人其所应得之物”,平等不是结果均等,不是抹去差别,而是得其所得。而哲学家阿马蒂亚·森提《正义的理念提醒我们:“我们不需要完美的正义,而需要比较现实中哪个更不不公。”

误解二:正义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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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谟拉比法典碑

另一种常见的想法是:法律就是正义。只要合法的,就是正确的。

但我们回溯一下历史就会发现,在美国独立初期,奴隶制度是合法的;纳粹德国的《纽伦堡法案》剥夺了犹太人基本权利,也是合法的;南非种族隔离制度,更是有法律明文支持。

这些法律是如此不义。这说明,法律只是正义的形式,而不是正义的本质。法律可能滞后于社会良知,更可能公然违背天理良知。所以康德提醒我们:法律的价值,要看它是否符合人类理性的普遍原则。马丁·路德·金在《伯明翰监狱中书信》也说“不公正的法律根本不是法律。”

恶法非法,在明文的实体法之上,还应有超验、合乎道德、理性、公序良俗的自然法、上帝法。这才是最大的法,才是正义的起点。

真正的正义,不是盲目服从现行法律,而是敢于质疑那些“披着合法外衣的不义”。非暴力抗争、黑人民权运动,都是如此。

误解三: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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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常见说法是,谁强谁有理。

《理想国》中色拉叙马霍斯认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他认为城邦中最强者就是统治者,统治者依照自己的利益来制定法律。所以,遵守统治者制定的法律就是正义的;相反,违反的就是不正义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何来暴君、恶政,又何谈推翻一个统治的革命是正确的?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社会达尔文者也比比皆是。弱小的孩子遭遇霸凌,老师、家长常反问,一定是你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他只霸凌你而不霸凌别人?善良的人上诉无门,在公权力门前鸣冤叫屈,路旁的行人却反倒扣上“刁民无理取闹”的帽子。

现实政治和商业中,强者常常披上正义的外衣,以爱国的声音、国家的名义、集体的利益,扩充自己的权力与利益。

所以,辨别正义的关键,不是听它的口号,而是看它的实质。真正的正义,能在剥离利益外衣后,要依然站得住脚。

误解四:正义就是保护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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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正义女神忒弥斯

如果说谁强谁有理,不是正义。对正义的另外一个误解,则是谁弱谁有理。

一代名臣海瑞在诉讼中碰到可疑的案件,他认为与其使当兄长的委屈,不如让他的弟弟委屈;与其让当叔伯的委屈,不如让当侄子的委屈;与其让贫民委屈,不如让富民委屈;与其让愚直的委屈,不如让刁顽的委屈。

正是这种弱者有理的思维,导致了当下社会出现了诸多恶象——不就是刮花你的车吗,你这么有钱就不应该让穷人赔;马云这么富有,他应该为贫困地区捐上几个亿;他失去亲人已经够痛苦了,打了医生也是情有可原的;你一个大人,就不要跟小孩计较了;人家年纪大了,插个队怎么了。弱小成为了无理取闹的保护伞。

事实上,保护弱者,应该是道德鼓励和福利帮助,而不是不问曲折一味偏袒,正义女神之所以蒙着眼,就是因为审判不是站在强弱而是站在公正的地基上。

误解五:正义只有唯一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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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还以为,正义像数学题一样,只有一个唯一解。正是在这个前提下,很多人以为自己掌握了正义真理,视他人的正义观为谬论。

但事实上,正义常常有不同答案。经典的“电车难题”中,功利主义说:“‘牺牲一人,拯救五人’,这是最大幸福”;康德义务论者说:“‘人不是手段’”,哪怕救更多人,你也不能主动牺牲一个人。”

这两种逻辑,都能自圆其说,却互相矛盾。正义到底站在哪边?

现实世界更复杂。比如国际干涉问题:有些国家以“自由”为名干涉别国内政,说这是正义;另一方则说,这是霸权。正义,在不同立场上,也可能完全对立。

所以熊逸《正义从哪里来》中认为,所谓正义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观念,并且总是混沌、模糊,经不起合乎逻辑的追问;任何建立一整套清晰的理论体系的企图都将是徒劳的,至多可以被看作一种动机良好的呼吁罢了。

所以,正义没有标准答案,注定存在争论,而争论本身,恰恰是正义前行的动力。

事实上,除了这五种常见错误认知之外,对于正义,还有更多的误解。比如,认为正义没有唯一原则,就常会走向正义虚无主义,取消一切正义原则,把一切貌似正确的都视为正义。所以施密茨《正义要素》一书就认为,正义虽然高度依托情境,却具备一定完整性与一体性的要素。

罗尔斯《正义论》中则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第一美德”。古罗马也有,为了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的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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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Leonardo20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