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南京医保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提高产前检查待遇标准,将辅助生殖、无痛分娩、无创产前基因检测纳入医保,落实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零自付”等,持续提升生育保障服务水平。

近日,我市又迎来

两项医保支持生育便捷服务:

11月1日起,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省内异地分娩“即生即报”,

“零垫付”“零跑腿”!

具体如何享受

一起往下看吧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领取条件

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分娩或实施计生手术人员,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含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在省内其他地市缴纳月数可合并计算),可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

领取方式

1.在我市生育刷卡结算,免申即享。生育津贴及配偶护理假津贴在生产当月缴费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计生手术的,在手术次月发放。

生育津贴优先发放至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如未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医保部门将发放至农业银行,个人可凭身份证至任意农行网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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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个人银行信息采集”或“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个人银行信息采集”

2.其他情形,可申请零星报销。出院结算次月即可申报,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

①跨省生育等情形,通过线下窗口申报生育医疗费用、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提交报销材料时,同步提供个人银行账户。

②津贴应发放时连续缴费不满10个月、后续缴满10个月,或省内异地生育等情形,可通过线下窗口或“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APP线上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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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零星报销掌上预审——生育保险”或“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零星报销掌上预审——生育保险”

1.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的,按照原渠道发放。

2. 请在出院结算前补充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需为一类账户,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

省内异地分娩“即生即报”

省内异地生育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改变了以往参保人在异地分娩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回参保地报销的方式,实现了参保人在省内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顺产、助娩产、剖宫产手术结算分娩医疗费用,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直接报销,有效提升了异地生育便捷度。

人群“全覆盖”

参加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包括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领取失业金代缴医保参保人员、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等。

全程“免备案”

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生育备案手续,只需在结算时表明南京参保身份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医保卡,系统自动识别并完成待遇结算,整个过程“免备案、免申请、免登记”。

待遇“即时享”

分娩医疗费用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直接报销,按我市同级别医疗机构待遇政策执行,个人自付部分在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基础上享受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

如需了解更多生育保险政策,

可拨打025-12393详询。

新闻线索有奖征集

报料邮箱:jstv83187982@163.com

来源:南京医保

编辑: 荔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