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问题,扎实开展燃煤及燃杂染非专项整治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原则,决定面向社会遴选一批资质合规、信誉良好的环保型煤和宁夏灵武煤销售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5日
二、报名地点:子长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十字街米粮山庄5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及封闭储存场所照片等材料
四、设点范围:秀延街道芋则湾村、薛家沟村方向,瓦窑堡街道稍木则沟村、陈家洼村方向
五、具体要求:
(一)销售点需密封袋装储存、运输、售卖,且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防风抑尘、车辆清洗、雨水(污水)收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并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二)大气污染治理区域内销售的环保型煤和宁夏灵武煤。质量应分别符合GB 34170-2017民用型煤(型煤1号)、GB 34169-2017民用散煤(无烟1号)标准要求。
(三)有销售经验、信誉良好者优先,经营企业及个人需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环保型煤和宁夏灵武煤经营市场秩序。
联系电话:0911-3362800
子长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10月31日
网编: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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