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
处罚信息显示,由于关联交易管理不审慎、存贷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对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50万元。
并对李俊凯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李九良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张建伟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胡怡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俞阳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张伟中警告,对李娜燕警告,对林剑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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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资料显示,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以境内企业法人、自然人作为发起人,于2016年4月27日,由浙江平湖农村合作银行整体改制变更组织形式设立的,服务于“三农”、社区、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的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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