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错就改,为时未晚”

可总有人无视交规

抱着侥幸心理

一而再、再而三地

触碰酒驾“高压线”

终将为自己的“侥幸”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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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10月22时59分,韩某某驾驶鲁J5***8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河口区孤岛镇某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某宾馆附近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东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河口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员韩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呼气值54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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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韩某某于2013年12月、2017年03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通管理部门处罚过。此次已是他第三次酒驾被查获,屡教不改,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韩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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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红线不可碰

多次违法更是错上加错

法律面前无侥幸

切勿因一时放纵

付出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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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河口区大队

编辑丨赵艳霞

审核丨范晓辉 陈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