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转自:中国建设新闻网

据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2024年11月22日,广东某建设公司在三亚市天涯区水城路9号D区项目四期某地块进行污水管道施工作业时,在未与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因不当操作挖破地下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

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