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

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县支行

保金罚决字〔2023〕1号

贷后管理不到位

罚款30万元

保定金融监管分局

2

秦红斌(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县支行行长)

对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6万元

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雄县支行

保金决字〔2023〕2号

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罚款80万元

4

冯敏哲(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雄县支行行长)

对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6万元

5

冯振浩(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雄县支行行长)

对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