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11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与无融资担保资质机构合作开展业务、贷后管理不到位、违法发放贷款被罚款375万元。

同时,丁常斌、高聪、万正宝、赵静雅、王忠平因与无融资担保资质机构合作开展业务、贷后管理不到位、违法发放贷款,被警告并罚款合计33万元;王华余、张琼因与无融资担保资质机构合作开展业务、贷后管理不到位、违法发放贷款,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与无融资担保资质机构合作开展业务、贷后管理不到位、违法发放贷款

对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75万元。

对丁常斌、高聪、万正宝、赵静雅、王忠平警告并罚款合计33万元。

对王华余、张琼给予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