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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

10月31日,住建部官员在《“十五五”规划建议》辅导读本中明确提出:推进现房销售制,实现所见即所得。

有媒体惊呼:现房销售来了!并称之为楼市的王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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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经历并持续跟踪从1998年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27年历史,特别是经历过这些年政策变化的市场人士,恐怕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首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原文中,并没有提及将出台现房销售的政策。当然这个建议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不太可能有具体政策,只是原则性提出:“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

住建部官员在辅导读本中,也只是用了推进“现房销售制度”。

“推到什么程度?”“进到什么程度?”都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况且《建议》本身就是一个长达5年周期的规划。

现在人们所说的现房销售制度来了,更准确的应该说是,又来了。

因为自去年底以来,官方就无数次地传递了关于现房销售的政策信号。

2024年底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大力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有力有序推行现房销售”。

正是由于这样的政策信号,为了赶在现房销售政策之前,部分地方政府急于推地,房地产企业也急于拿地,有些城市半年就卖了一年的地,也造就了多个地王的诞生。

但时至今日,转了一圈,又回到了“推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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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房地产市场的深度危机,除了部分激进的房企应反思高负债、高周转、高杠杆的三高模式,政策制定者也应该反思,在过去多年中,政策失误对市场造成的冲击和影响。

在2021年的春天,房地产市场火山喷发的时刻,自然资源部推出了每年三次集中供地的政策,这一政策如同给市场火上浇油。

杭州2021年5月7日,第一次集中供地,成为多家房地产企业的滑铁卢。

而2021年的下半年,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明显下行迹象时,授权声称要在22个城市推行房地产税的试点,这一政策信号成为压垮楼市的最后一根稻草。

结果到2022年全国两会,财政部不得不发出暂缓试点的信息,从那时起,房地产税就不再提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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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出台,2015年修订)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

在过去多年中,我们曾无数次质疑过房地产税的法理性和可行性。

在所有的政策中,商品房限价政策是完全违背市场规律,最为荒唐的政策。

这一事与愿违的政策,形成了市场套利空间,极大地助推了房地产投资投机的热情,对后来市场的失控,实在是“功不可没”。

政策制定者应反思过去多年的政策失误,市场各方在解读政策时,应更多一份常识和理性。

没有对市场基本规律的尊重和敬畏,受到市场惩罚,就很难免。

现房销售迟早会来,或者某一天市场自然而然卖现房了,但绝不会也不可能是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