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北监管分局(以下简称 “海北金融监管分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青海门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门源农商行”)及该银行时任行长哈文华分别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海北金融监管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北金罚决字〔2025〕3 号),门源农商行存在 “相关服务违规收费” 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海北金融监管分局对门源农商行作出 “罚款 6 万元” 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时任门源农商行行长哈文华也被海北金融监管分局给予 “警告” 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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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