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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第七节《对检察人员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早在2018年,重庆亿万富翁“何善良”的岳父李某某、妻子李某就通过新浪微博“@何某某岳父李某某”、“@何某某妻子李某”并向重庆市检察院纪检处实名控告“何善良”与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女检察官王某某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丑闻。
李某与其父李某某曾向重庆市纪委、重庆市检察院纪检处、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安局金山派出所多次控告二人涉嫌重婚罪。
王某某,2016年11月25日被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作为代理检察员和检察员,王某某多次受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派,出庭履行职务,也曾公开发表过多篇法治论文。
就是这样一位代表检察机关经常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官,与既“违反道德准则”,又“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的亿万富翁纠缠到了一起,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恶劣影响。
当年,“何善良”与李某某父女在网上实名互撕。“何善良”发布头条文章《我何善良这个“坏人”现在可以说话了吗?》,其妻李某回应:《李某:何善良,希望你还有说人话的机会》。
“何善良”与女检察官王某某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丑闻闹得沸沸扬扬,情节严重,影响极坏。
李某某父女的新浪微博现已改名“@何某某前岳父李某某”、“@何某某前妻李某”。
多年过去,眼看公众就要慢慢模糊了这段记忆,哪曾想,随着富翁打着“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正义”的名义,把包括澎湃新闻、看看新闻、中国新闻网、凤凰网、腾讯、网易在内的“一串一串的”媒体、平台、自媒体告上法庭,这段不堪往事又被翻上台面。
重庆富翁”与女检察官王某某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丑闻,当年曾在网上闹得人尽皆知,连续几个月,每天都有众多网友“吃瓜看戏”。
据李某某微博介绍,2018年11月21日,重庆市检察院纪检处王处长电话通知他,希望当面告知他对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女检察官王某某的处理结果。
2018年11月23日上午10点,满怀希望的李某某和女儿李某来到了重庆市检察院接待中心,市检察院纪检组王处长说,接到李某某的举报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8月8日接到举报,8月13日成立了专案组立案调查,经过3个多月的认真调查,现将调查结果通告举报人。
王处长一边看着内部文件,一边缓缓的说“根据相关纪律处罚条例,对王某某的处理结果是记过处分”。
李某某介绍了2018年11月23日上午他与重庆市检察院纪检处王处长见面的情况。
网上热闹归热闹,检察机关最终也没有做出公开回应。并且,丝毫没有影响王检察官履职。
如今几年时间过去,富翁打着正义的旗号,对报道过他过往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丑事的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掀起一轮又一轮的恶意诉讼,再次把他与女检察官淫乱的事拉进公众视野。
2024年5月11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023)渝0106刑初1400号判决书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何善良”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3年7月17日8时许,被害人李某(被告人何善良的前妻)及其儿子何某、何某的同学、李某的亲属等人来到何善良居住的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某号的家中,何善良与李某等人在家中客厅发生口角,何善良用矿泉水瓶砸中李某鼻子,造成鼻骨粉粹性骨折、鼻中隔骨折。经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2023年8月15日,被告人何善良被抓获到案。
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宣判后,何善良不服,提出上诉。重庆第一中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4年7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原判认定何善良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及证据与一审相同,重庆第一中院予以确认。法院认为,上诉人何善良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判定性准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无论是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还是重庆第一中院的终审裁定,均提到何善良2013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的“犯罪前科”。
就是这样一个“有犯罪前科”、多次被法院认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无德之人,去年底又一次刑满释放后,开始了对多家媒体的诉讼。
曾记得,重庆检察五分院在召开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上强调,查纠整改环节要“动真”,聚焦清除害群之马,着力维护检察队伍肌体健康。
为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还召开检察工作情况汇报会,听取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态度要有,行动也应该跟上。
重庆女检察官与和亿万富翁的淫乱行为,绝不只是桃色新闻。(作者: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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