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对申报的6家单位的机构规模、工作经验、执业能力及行业影响等进行审核。经审核,确定以下3家单位入选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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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联系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龙凤中路5号

联系人:翁法官

联系电话:0591-24390075

郑重声明

◆本次公告的入选机构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唯一官方指定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未获得本院授权;

◆非入选机构以“平潭法院指定”“司法拍卖合作机构”等名义开展的活动均属虚假宣传,请社会公众谨慎辨别,避免财产损失;

◆法院不会以任何形式向竞买人收取服务费,警惕中介机构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提供“拍前调查”“协助贷款”“协助过户”“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服务,诱导竞买人支付高额佣金(服务费)。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12日

供稿:执行局

编辑:王梦露

校对:蔡秋梅

审核:郭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