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河南郑州一名男子持刀与民警对峙,一名路虎车主驾车撞倒持刀者,协助警方将其制服。13日,《大河报》采访警方得知,被撞男子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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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人点赞路虎车主“该出手时就出手”,也有人担心其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

从刑事责任看,车主大概率不必担责。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或他人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本案中持刀男子对抗民警、挥刀砍向警察,具有明显攻击性与紧迫性,已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车主撞击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这也是不少律师的观点。

至于民事责任,目前尚难定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正当防卫造成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仅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时,才需承担适当责任。车主行为是否过当,有待相关部门调查认定。

警方调查需要时间,但期待在合适之时公布结果,回应公众关切。若属见义勇为,应予以褒奖;若需承担部分民事责任,也需作出解释。权威认定将是对公民勇气的肯定,也能解答公众疑问。

值得一提的是,路虎车主的果敢值得称赞,但普通民众不宜盲目效仿。法律鼓励维护正义,更强调量力而行。

撰文|李哲主编|李锦审核|朱宗威*文章为主编有态度原创出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出品 |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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