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宗传媒

11月10日,天津高新区自贸局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鼓励办法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其中提到,支持供应链金融机构发展。推动建立完善的供应链金融体系,鼓励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各类供应链金融机构依托产业链生态场景创新业务模式,采取多样化的产品工具,满足链上企业的综合金融需求。根据供应链金融类机构当年业务规模,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经营奖励。

原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