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

周口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深入开展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始终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

现对近期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

进行集中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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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14时45分,周口市扶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固城乡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查获驾驶员陈某某驾驶车牌号豫PA***6的小型汽车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68.8mg/100ml,已达饮酒驾驶标准。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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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16时36分,周口市郸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在人民路南段杨庄皇姑桥附近,查获驾驶员张某驾驶车牌号豫PD****9的小型新能源汽车涉嫌酒驾。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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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21时14分,周口市商水县交警大队在舒庄乡钟镇昌村丽丽驾校门口附近,查获驾驶人胡某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豫PNX***8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检测,其呼气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6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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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22时23分,周口市扶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扶亭路开展酒驾查处时,查获驾驶员俸某某驾驶车牌号云SE***0的小型汽车涉嫌酒驾。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2.0mg/100ml,已达饮酒驾驶标准。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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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22时16分,周口市郸城县交警大队在府东路与惠民路路口附近,查获驾驶人欧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浙C6***0的小型机动车。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酒驾危害大,害人又害己

为了让各位驾驶人

更直观地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

周口交警为您细细整理了

酒驾成本清单

喝多少算酒驾?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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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需要付出的成本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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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交警提醒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根本

请广大驾驶人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时刻绷紧“安全弦”

共筑平安路

来源:周口市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