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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则徐(1785—1850),字少穆,一字元抚,晚号竢村老人。福建侯官(今福州)人。嘉庆十六年(1811)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官历浙江杭嘉湖道、江苏按察使、东河总督、江苏巡抚、湖广总督等职。任湖广总督时,以虎门销烟闻名于史。能诗文,善书法。书法初入欧阳询,旁涉柳公权、董其昌,上溯“二王”,用笔遒劲,风神潇洒,大字尤佳。 道光二十二年(1842),林则徐时年58岁,因诬陷被清廷下令“发往伊犁,效力赎罪”。其在赴伊犁途中,经陕西华阴时,受县令姜申蟠之邀游览华山并赋《游华山诗》一首。此诗《云左山房诗钞》卷六收录,文字略有出入。此七言古诗诗通篇描写游览经过和华山景色,对自己的境遇和时事未置一词,体现出林则徐面对不公的惩罚时仍淡然处之的坦荡豁达。此行书字体劲秀清朗,古朴自然,用笔流畅而含蓄,筋骨内藏。可谓字如其人,爽利刚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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