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信用河北网站发布的“〔泊城执〕罚决〔2025〕011号”处罚文书显示,泊头市博通燃气有限公司未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正常运行,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11月7日被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2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信用河北
11月12日,信用河北网站发布的“〔泊城执〕罚决〔2025〕011号”处罚文书显示,泊头市博通燃气有限公司未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正常运行,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11月7日被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2万元。
来源:信用河北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