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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芦山县人民法院

近日,芦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盗刷他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犯罪案件,两名被告人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共同退赔被害人损失。一起看看怎么回事!

案件回顾

跨省盗刷医保卡

专买阿胶转卖套现

2025年2月,被告人张某在境外软件上结识上家(身份未明),获取了尚某等18名辽宁医保用户的账号和密码信息,并将这些医保账户绑定在自己手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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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张某伙同周某驾驶车辆,在眉山市、雅安市、凉山彝族自治州、攀枝花等多地药店流窜作案,通过刷取被害人电子医保凭证,大量购买东阿阿胶等高价药品,盗刷医保资金共计140597.6元。

得手后,二人将阿胶低价转卖,并将大部分赃款转给上家,张某与周某从中非法获利2万余元。

法院判决

构成盗窃罪

数额巨大 依法严惩

芦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他人医保账户信息,秘密窃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法院依法判处:

张某、周某各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一万五千元;责令共同退赔被害人损失。

典型意义

医保钱是“救命钱”

不容侵蚀!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社会保障体系的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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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法院依法从严惩处盗刷医保资金行为,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

坚决打击医保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坚定决心;

保障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的司法担当。

只有筑牢法治防线,才能让医保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真正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安全感。

保护医保账户

这些要注意

不轻易泄露个人医保账号、密码;

定期查看医保消费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案;

不轻信陌生链接、不随意绑定非官方平台;

一旦发现医保卡被盗刷,请立即挂失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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