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联动机制,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三阳法庭联合司法所、国土所、村民委员会及特邀调解员,成功化解一起相邻纠纷。

这起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谢某与李某是同住一村的邻居。谢某全家常年在外务工,家中土地一直闲置。2025年9月,谢某夫妇返乡探亲,刚到家就发现自家土地被人装上围栏,里面还种满了蔬菜。看着被占用的土地,谢某夫妇怒火中烧,当即拆掉围栏,将刚出苗的蔬菜连根拔起。土地的耕种者李某听到动静后迅速赶到现场,见状与谢某夫妇激烈争执,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幸得周边邻里及时上前劝阻,才避免冲突进一步升级。

事后,谢某坚持要求李某立即返还土地,李某则认为谢某毁苗行为造成损失,要求其赔偿。村委会与司法所先后多次介入调解,均因双方各执一词未能达成共识。无奈之下,谢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被占土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卷宗,结合邻里纠纷的特殊性,认为“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才是化解矛盾的根本途径,这样不仅能明确土地权属,更能修复濒临破裂的邻里关系。为此,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司法所、国土所及村委会,组织多方力量赶赴纠纷现场,开展联合调查与调解工作。

调解小组一行先进行现场勘查,对照谢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精准核对地块边界,随后走访村干部及周边邻居,全面还原事实真相。经查实,案涉土地的使用权确属谢某户所有。而李某原是同村其他组村民,搬迁至该组后,见谢某家土地长期闲置、杂草丛生,便误以为是无主荒地,自行开荒耕种。

找准矛盾症结后,承办法官向李某详细解读土地承包经营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占用他人合法土地的行为于法无据;同时向谢某说明,其拆围栏、拔菜苗的“鲁莽”行为虽事出有因,但也造成了李某的实际损失,应理性承担相应责任。司法所工作人员则从邻里和睦的角度,结合当地民风民俗耐心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法理阐释与情感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消解。李某主动认可案涉土地的使用权归属,承诺尽快清理土地并归还给谢某;谢某也为自己的冲动行为向李某诚恳致歉。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这起邻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虽是一块“小土地”的争议,却关乎“大和谐”。此次多方联动调解,既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修复了邻里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桃源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凝聚多方调解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地化解,为乡村振兴筑牢法治屏障。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陈虹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