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洛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最新批复

涉及偃师区、孟津区、伊川县、栾川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偃师区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197号

偃师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偃师区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偃政土〔2025〕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将首阳山街道白村0.1743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偃师区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0.1743公顷耕地的质量。同时,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偃师区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5年11月3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六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201号

孟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六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洛孟政土〔2025〕9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孟津区白鹤镇0.1379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1137公顷、其他农用地0.0242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六批村镇农用地转用。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六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5年11月3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十五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202号

孟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十五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洛孟政土〔2025〕1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孟津区河阳街道冶戌社区0.4031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农村道路0.0104公顷、设施农用地0.3927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十五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十五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5年11月3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伊川县2025年度第八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186号

伊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伊川县2025年度第八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伊政土〔2025〕4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方案,将白元镇班庄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0.4739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伊川县2025年度第八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占补平衡,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0.4739公顷耕地的质量。同时,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2025年10月24日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栾川县2025年度第五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199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栾川县2025年度第五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栾政土〔2025〕7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庙子镇等2个镇北乡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0.8553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1322公顷、园地0.5176公顷、其他土地0.2055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潭头镇王坪村集体建设用地0.0427公顷,以上共计0.8980公顷,作为栾川县2025年度第五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的0.1322公顷耕地质量。同时,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栾川县2025年度第五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5年11月3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栾川县2025年度第十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200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栾川县2025年度第十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栾政土〔2025〕7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潭头镇石门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0.5923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栾川县2025年度第十三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的0.5923公顷耕地质量。同时,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栾川县2025年度第十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5年11月3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洛阳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