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个人与企业进行业务往来在打款阶段,面临提供发票问题。因为个人名下没有自主开票的经营主体,只能通过自然人代开方式获取合规发票。在代开时,缴纳增值税、附加税都是统一的税率和政策,。导致个人税负压力变化的主要就是个人所得税了。
- 若个税判定为“劳务报酬所得”,则无需自己缴纳个税,现行规定,由付款方企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并申报个税,预缴税率为20%-40%。次年再并入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预缴税款多退少补。
- 若判定为“经营所得”,则需要自己缴纳,通常按照1%-1.5%税率缴纳,无需付款方代扣代缴。
以取得10万元(不含税收入)为例,若是劳务报酬所得,需要代扣代缴个税2.5万元;若按照经营所得,需要缴纳个税1000元左右。两者相差较大。
一、如何判定?
1,根据业务性质判定
通过当前的业务范围,可以区分出绝大部分劳务报酬所得与个人经营所得的范畴。不过,也有部分重复的服务范围:医疗、咨询在两种定义解释里面都有提到,并且个人经营所得提到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这里的“其他”范围也比较广泛。
2,工作人员指导判定
在面临一些自己无法区分的业务性质时,建议可以通过线上咨询或者带上资料到税务大厅咨询相关专业人员给予指导意见。
二、园区税收优惠政策
当前,个人可以委托地方园区代开发票。业务真实符合条件,个人所得税按照经营所得核定,核定个税1%起,加上增值税和附加税等,综合税率2.1%起。出具发票的同时附个人完税凭证。
申请园区代开注意事项:
1,业务真实,三流一致(资金、合同、发票)。
2,代开个人身份不能是受票方相关职位人员,如法人、财务、股东等,避免关联交易。
3,代开发票品目与真实合同业务对应符合,禁止虚开发票。
4,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转自公——中——hao——《三金大税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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