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王女士参加了一场“300元畅游山东”的看房团活动,原本只是帮亲戚凑数,却在销售人员密集推销下冲动购房。因贷款环节被要求谎称“离婚”而紧急停贷退房后,双方约定的三万余元退款却迟迟不到位,让她陷入长达一年的维权困境。

凑数参团:从“低价游”到冲动购房

王女士回忆,亲戚多次邀请她凑数参加看房团,考虑到是亲戚介绍,她便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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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前两天,看房团确实兑现了旅游承诺,游览景点和海边风光。直到第三天,销售人员才开始推销房产

出发前,王女士和家人早已约定 “只旅游不买房”,可面对销售人员的密集推销和一系列 “优惠政策”,她最终没能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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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风波:被要求谎称“离婚”引警觉

首付可抵货、月供有“保障”、经理让提成……在一系列看似让利的条件下,王女士签下了购房合同。可到了办理房贷的环节,销售人员的要求让她心生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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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离婚办理房贷的要求,让王女士一直惴惴不安。尽管工作人员叮嘱她别告诉家人,但她还是如实告知了老公。家人意识到这可能涉及骗贷,当即联系银行取消了贷款申请,同时紧急联系房产公司协商退房。

经协商,房产公司同意退房,但以违约为由扣除了5000元,约定180天内退还剩余的3万余元。然而一年过去,王女士仅收到8200元。一次次延后的退款承诺,让她几近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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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现场查看相关资料发现,王女士签订的协商协议只有她作为乙方的签字,甲方一栏完全空白;就连购房合同等关键材料,在销售人员引导下签署后,她也没能拿到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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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退款终到账 王女士:5000元买个大教训

记者介入后,房产公司经理承诺月底前退款,最终王女士收到了剩余的2.2万元,悬了一年多的心终于落了地。回想起这次经历,她庆幸最终拿回了大部分款项,被扣的5000元就当是花钱买了个深刻的教训

此次事件中,王女士曾被引导隐瞒真实婚姻状况、虚报信息办理房贷的行为,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律师表示,当事人申请购房贷款时如果有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是属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欺诈行为,是需要承担多重法律责任的。

律师 罗威

当事人申请购房贷款时如果有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是属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欺诈行为,是需要承担多重法律责任的,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贷款数额达到2万元以上,可能构成《刑法》第193条规定的贷款诈骗罪,会面临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罚金等相应的刑事处罚,即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也违反《商业银行法》等金融法规,银行可能会拒绝贷款申请,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当事人还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同时该行为会被记入到个人征信系统,对后续贷款、银行卡办理等相应的金融活动,会产生长期负面的影响,即便像本案当事人那样主动取消贷款,也可能会因前期违约行为,要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并且虚假的申请记录仍可能会影响到个人信用评估。

消费警示:警惕“免费午餐”背后的套路

王女士的经历给不少人敲响了警钟。看似“免费午餐”的看房团,往往藏着层层营销套路:从低价诱惑、密集推销,到夸大优惠、引导违规操作

消费提醒

01 参加看房团需保持理性,切勿被“低价”冲昏头脑;

02 签订合同前务必仔细审阅条款,并留存原件;

03 涉及贷款等金融行为要坚守诚信原则,如实申报信息;

04 遇到要求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应及时终止交易。

购房是人生大事,理性决策比一时冲动更重要。当遇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优惠”时,更要提高警惕,避免陷入营销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