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为了这个房子的事儿,我腿都快跑细了;承诺书也出了两个,房产证还是迟迟没能办理。我现在也不想跑了,我想退房!”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王女士向北极海新闻客户端反映。
2019年7月,王女士购买了威海金开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开利大厦B座项目。虽然2023年7月开发单位曾通知王女士收房,但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出具的《告知书》显示,直到2025年8月,该项目还未通过综合验收,房产证也一直未能办理。
购买预售楼盘 房款分期支付到私人账户
2019年7月31日,王女士作为买受人和威海金开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首页显示双方于2019年7月31日上午11时49分许签订了网上合同。
“当时说是证照齐全,而且签合同时还说是网上合同,那我就认为是在房产部门网上备案的合同了。约定的应该是2021年交房,总房款33万,当天交付17万。剩余的16万,按照约定每三个月给他们转8000元,一直交到2024年7月。我们还签了一个分期付款协议,在协议中,开发单位给我的是一个私人账户。”王女士介绍。
据北极海新闻客户端了解,许多金开利的业主都没有办理房产证,而且他们分期付款也是同王女士一样均打给这个私人账户。
两次承诺办理房产证 至今没能落实
“到了约定的交房日,他们那房子根本就没有个样,我每三个月8000元的钱也停了。一直到2023年7月,通知我说可以收房了。去收房时,又让我把之前欠的分期款都补上,补完之后我累计给他们就交了29万元,还差他们4万元,但是延期交房的赔偿还能抵顶1万多元钱。”王女士介绍。
收了房,王女士就向开发公司要求办理房产证。“他们一直拖着不给我办。我又找到临港建设局,在建设局的协调下,开发单位给我出具了一份承诺书。”王女士表示。
这份落款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的承诺书上,开发单位承诺2024年内办理好王女士的产权证,承诺书上盖有威海金开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并有开发公司负责人的签名。
“到了2024年年底,房产证没办下来,我又继续向主管部门反映。”王女士表示。
2025年6月,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向王女士出具了一份《告知书》:“经落实,该大厦正在施工人防、消防等扫尾工程,已调度威海市金开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复将在2025年8月底进行综合验收,2025年9月底办理不动产权证。”
“我这才知道这个项目根本就还没有验收就向我们交房了。而且这次承诺9月底办证,结果到现在11月了还是没办成。”王女士介绍。
北极海新闻客户端联系了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这个大厦确实还没办理房证,我们正在积极化解这个问题。现在前面的各种手续都已经完成了,就欠了一笔不动产登记费还需要交,大概二三十万元开发单位也正在筹集。我们争取在今年年底解决。”该人士表示。
(来源:北极海新闻 记者 思远)
北极海新闻客户端“拍案说法”律师观点: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王惠律师认为:王女士有权要求威海金开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解除购房合同(退房)并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开发商存在多项违规违约行为:一是未按照商品房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属于逾期交房;二是两次出具办证承诺均未兑现,远超合同约定的办证期限,属于逾期办证;三是要求房款转入私人账户,违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存在资金违规操作问题。故王女士有权主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29万元房款及相应利息,并赔偿违约金。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