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八年财政部咨审计院为报明山东烟酒公卖局新旧局长交代情形文

经过努力,利用业余时间(晚上、休息日),近期从各种网站上、各省自治区和各市及各县(区)图书馆、各省自治区和各市及各县(区)档案馆等查到了1910年代的资料,查到一九一八年财政部咨审计院报明山东烟酒公卖局新旧局长交代情形文民国七年(1918年)十月十七日照片资料,资料非常珍贵,非常难找,古董级资料。如图。

为咨明事案,查审计法施行规则第十六条,内载出纳官吏交代时应将经管欵项及物品详列交代清册,点交持管人员由该管长官报明交代情形,于审计院等国查本部,前委许引之为山东烟酒公卖局局长,该员已于民国七年(1918年)一月十四日到任,兹据该局长会同监盘山东财政厅厅长安茂寅呈称接收前局长汪涵任内征存移交及解担各欵,业经会算清楚并无括短,其一应文卷、簿册、家具等项,亦经逐一点收,无䚹出,其印结并分别造具,各项清册呈请鉴核前来除,指令外相应将该局长接收交代情形,咨请贵院查照可也,此咨。

原文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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