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记者从“书法大厦艺术中心”公众号获悉,第二届“中国书法大厦杯”书法大奖赛组委会发布公告称,取消草书特等奖拟获奖资格。
11月14日,第二届中国书法大厦杯书法比赛,草书获奖作品产生,特等奖获得者为延志超。根据大奖组委会相关规定,他将获取单项奖金50万元。
22日,大奖组委会发布的公告中称,由于网民反映强烈,根据相关人员提供的线索,大奖赛组委会成立了评审复查小组,对草书评审工作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草书组在作品评审过程中,由于个别评委不听招呼,不守纪律,虽然签了评审纪律承诺书,却阳奉阴违,私自与部分评委串联拉票,与大奖赛“透明、公平、公正”原则背道而驰,严重影响了第二届“中国书法大厦杯”书法大奖赛形象,造成恶劣后果。
公告透露,经查阅草书打分原始资料,发现多名评委留下了改分痕迹,改分后为该件作品大幅度提高了分数,这也印证了个别评委做手脚的结果。
公告表示,鉴于此,经大奖赛组委会研究,决定取消草书特等奖拟获奖资格。对于相关评委的恶劣行径,中国书法大厦将拒绝邀请其参加今后的任何评审活动。
记者注意到,第二届“中国书法大厦杯”书法大奖赛组委会曾表示,评委的权威性与公正性是书法大奖赛评审工作的生命线。“组委会通过慎重审核,最终确定了一支德艺水平高、专业能力强和评审经验丰富的评审队伍。”
此前有多个账号发布第二届“中国书法大厦杯”书法大奖赛草书组评审结果公示,44号作品最终得分96.44分,拟获草书组特等奖,奖金5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延志超是山东莘县人,北京师范大学书法博士,北京大学书法理论评论人才,荣宝斋首届青年提名艺术家,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是中国文联第三期全国新文艺群体拔尖人才高级研修班班长,张旭光(中国书协原副秘书长)书法入室研修班班主任,曾任北兰亭教学部主任。
23 日,延志超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称,自己已正式向赛事组委会提交申诉,并强调自身是无辜的,只是此次展览的一名普通参赛者。他表示,这幅作品是专门在六七月份为该展览创作的。
延志超还透露,他已获知相关情况:组委会在取消该作品特等奖资格后,并未剥夺其参评资格,而是将作品等级下调为优秀奖。对此他提出质疑,认为组委会在未出具任何证据的前提下,无端指责评委且擅自更改作品获奖等级,这种行为已经亵渎了本次大赛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来源:百姓关注、极目新闻、南方都市报 编辑 | 田园 责编 | 曾义峻 审核 | 谭妍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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