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申瑞)相关负责人朱先生向半岛记者反映,作为申通快递全资子公司,山东申瑞为申通快递胶州转运中心提供货物周转服务。2025年6月下旬,胶州市交通运输局将山东申瑞位于胶州市朱诸路的自备油罐贴封条查封,向朱先生出具了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等七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强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管的意见》(鲁交运管(2020〕7号)的《胶州市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申报材料表》,要求企业按申报表整改。
自备油罐被查封,企业按要求着手整改
据朱先生介绍,胶州市交通运输局货运科作为其行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告知山东申瑞选择的自备油罐所处的土地性质不符合要求,需具备建设用地资质,其次,要求山东申瑞首先取得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然后根据申报表的要求,准备齐全其他相关部门所需的材料,方可正规运营。根据申报表的内容,山东申瑞需要取得公安、规划、环保、住建、交通、应急、市场监管等七个部门的审批盖章,其中,需要向交通部门提交:申请企业提供与成品油运输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文本;提供运输成品油车辆的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员《押运员证》。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我们的行业主管部门,我们根据其要求,重新租赁了一处建设用地,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做了规划方案并取得了审批盖章。”朱先生告诉半岛记者,其他部门需要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三同时”材料,安全评价,防雷报告,企业内部自用说明,中石油中石化采购合同,配送清单,发票,撬装合格证,内部加油台账,管理规章制度,消防演练记录等,前期山东申瑞都已准备齐全,取得规划审批后,山东申瑞希望行业主管部门胶州市交通运输局能牵头其他部门审批盖章,加快重新运营的进度,“我们公司车辆多消耗油量大,在外面的加油站加油,每天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成本。”朱先生说。
胶州交通局:需要公司注册地交通部门备案发函
半岛记者了解到,山东申瑞取得规划审批后,朱先生再次来到胶州市交通运输局货运科,工作人员话锋一转,以山东申瑞的公司注册地不在胶州市为由拒绝在申报表上盖章,并表示,除非山东申瑞去注册地济南市历城区交通运输局备案,后发函给胶州市交通运输局才能盖章。“我就纳闷了,我们的经营场所在胶州市,为何还要济南那边备案还得给胶州这边发函,问其缘由工作人员也出具不了相关文件支持。”随后朱先生又跑到济南历城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非常气愤,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根本不需要企业注册地的监管部门备案发函,建议朱先生直接拨打12345反映问题。
无奈朱先生又返回胶州市交通运输局,询问相关工作人员既然问题纠结于公司注册地,申通快递在胶州还有全资子公司山东申邦快递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申邦),由山东申邦来申请,但工作人员又告诉他,山东申邦属于快递行业,主管部门在邮政不在交通,“但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那个文件,明确了这种情况的主管部门还是交通运输部门。”朱先生据理力争,该工作人员未正面回复,随后,朱先生再次恳请,重新在胶州市注册一个公司总行了吧,该工作人员表示,“那也不行,别来最好。”“目前胶州市还有十多家想批自备油罐,给你们批了其他也要批,知道你们是自用,但有的是想对外销售,我们监管不了这种行为。”
2025年10月13日上午,半岛记者电话联系了胶州市交通运输局货运科的法科长,法科长表示由于山东申瑞的公司注册地在济南,所以必须在济南那边备案,然后函告胶州交通局。日前,半岛记者又电话联系了胶州市交通运输局分管此事的黄副局长,黄副局长表示,不是所有的自备油罐都是有交通局审批,胶州市的领导批示过,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不是交通部门负责,“这个事我单独找了我们分管领导徐栋梁副市长,监管单位是谁,就是谁牵头负责给他审批。”同时,“得看他的审批单位和经营范围,如果是道路交通运输的,那肯定是我们监管。”黄副局长说。
历城交通局:“我们监管的是车辆,不是自备油罐。”
半岛记者注意到,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等七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强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管的意见》鲁交科教〔2020〕7号,第七项监管与责任中,明确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落实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的监管责任。”朱先生拿着该文件的复印件及山东申瑞的营业执照告诉半岛记者,山东申瑞的经营范围主要是“除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其他道路货物运输”,结合省里的文件明确的“以属地监管为主”,理应由胶州市交通部门主管监管。
“最开始胶州市交通局说我们土地性质不行,我们又重新租赁了一处,后来又说规划很难办,让我们取得规划审批再说,紧接着又以公司注册地不在胶州为由拒绝让我们去济南,去济南交通局人家都感觉这个理由很可笑,最后没办法想在胶州重新注册个公司,结果整了一句'别来最好'。”我们感觉这是故意给我们企业设置障碍,根本没有服务型政府的态度和担当。朱先生表示,据他了解,胶州市有自备油罐如传化物流等,目前他们实在想不出其他办法,公司每天多消耗大量资金成本,朱先生无奈只能求助媒体。
10月30日下午,半岛记者来到胶州市交通运输局,针对此事黄副局长表示,公司注册地在济南,让济南那边的交通运输局给胶州交通运输局发个函,就给审批。11月5日上午,半岛记者跟随朱先生前往济南市历城区交通局,就是否需要公司注册地主管部门发函给经营地主管部门,方可申请自备油罐一事进行确认。中途,胶州市交通局黄副局长致电朱先生,告知朱先生胶州市交通局已经向青岛市交通局沟通,青岛市交通局回复:周边没有加油站可以审批,周边若有加油站不行。朱先生表示,我们为了企业发展节省成本,我们申请自备油罐和周边有无加油站没有逻辑关系。随后,黄副局长又表示,如果历城区交通局发函,让其不要发给胶州市交通局,直接发给胶州市市政府。
历城区交通运输局综合科的工作人员告诉半岛记者,根本没有法律法规要求和文件要求,对于这种情况需要注册地交通部门给经营地交通部门发函,“前期我们接到胶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函,对于山东申瑞的车辆在自己没有取得审批的自备油罐加油一事,我们本着安全方面考虑,复函给胶州交通局,要求山东申瑞的车辆不得继续在没有取得正规手续的自备油罐加油,但对于是否查封该自备油罐,我们没有监管权限,也未做回复。”“我们监管的是车辆,不是自备油罐。”
随后,历城区交通运输局综合科另一位王姓工作人员来到接待室,他告诉半岛记者,即便是真需要发函,也是公对公,不能让企业来回跑请求我们发函,企业也不容易,“但是,超越职权的事我们不能干。”王科长说,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省政府规定和“三定方案”,没有要求公司注册地交通部门需要发函,“我们不能违背上级部门的政策,也不能越界。”对于“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这一说法,工作人员表示不能仅仅看公司注册的营业执照审批,“营业执照是审批局审批的,那让审批局来监管吗?”
山东申瑞:无法满足燃油需求但仍不给审批
半岛记者和朱先生返程回到胶州后,朱先生向半岛记者出示了一份胶州市八部门《关于开展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了自备油罐的应用范围和审验流程,应用范围中也明确了“无法通过加油站、供油车等常规供油方式满足本单位燃料油使用需求,确需设置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建设自备油罐。”对此朱先生表示,不仅他们现在车队每天增加了大额燃油成本,同时去附近的加油站加油根本满足不了需求,“离我们最近并且满足大货车出入的加油站就一家,但车队需求量大的时候根本满足不了,加油站也犯难为,说不能把油都加给我们别人来了没油加,因为加不上油,有司机因此还报过警闹出矛盾。”朱先生表示,山东申瑞日均用油量35000升至40000升,应该是胶州用成品油最大的企业了,一般加油站根本满足不了需求,“根据这个文件,应该给他们审批才是,而不是百般阻挠。”朱先生说。
11月11日,朱先生联系半岛记者,出示了胶州市交通运输局发给济南历城交通运输局的函,主要内容为“根据青岛市《关于加强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青交运管〔2022〕11号)第一条,自备油罐的应用范围为"无法通过加油站、岸基加油站、加油船、供油车等常规供油方式满足本单位燃料油使用需求,确需设置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建设自备油罐",该企业不符合上述规定,不属于可以设置自备油罐的范围,无法受理。”对此,半岛记者联系了济南市历城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该函没法复函,“因山东申瑞运输公司的注册地在我们这,我们历城交通运输局对其车辆及运输行为有监管义务。”工作人员说,“对于山东申瑞可不可以建自备油罐,和我们没关系。”
对此,半岛记者将持续关注。(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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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半岛都市报胶州新闻、转载自今日头条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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