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废水处置“绿岛”模式是针对小微企业废水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废水产生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监管难等难题专门打造的集中式废水处理共享平台。与传统的“谁排污谁治理”不同,废水处置“绿岛”模式强调治污共享,即通过整合分散的污染源,将原本自行治理的废水收集起来,由“绿岛”集中式废水处理共享平台集中治理,稳定达标后再统一排放。
采用废水处置“绿岛”模式后,企业只需每年向平台运营方缴纳少量排污费即可完成废水治理,无需承担设施建设和日常运维成本。以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为例,企业若自行投入建设废水治理设施,除高达数百万元的设备成本外,每年还需运维成本五十余万元。采用废水处置“绿岛”模式后,不仅无需设备成本,每年还可节约近一半的运维成本。同时,“绿岛”模式有专业的平台运营方以及成熟稳定的废水处理工艺作为支撑,降低了企业废水自行治理过程中潜在的超标违法风险。
但笔者在工作中发现,废水处置“绿岛”模式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废水处置“绿岛”模式一般集中治理的是生产工艺相似、污染物性质相近的废水,部分企业废水需进行预处理后方可接入集中处理设施。然而,一些企业为节约成本,会忽视甚至直接跳过废水预处理环节,将可能超出“绿岛”模式处理能力范围的废水直接排入集中治理设施,导致集中治理效果不佳,甚至可能导致集中处理设施损坏的严重后果。一些“绿岛”运营方为增加收入,不顾绿岛处理工艺的行业限制,接纳多个不同行业的废水,导致部分污染物无法处理。
为确保废水处置“绿岛”模式的治理效果,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强化过程管控。目前,相关部门监管的重点大多集中在“绿岛”模式治理后的出水水质,对废水集中治理的过程掌握不足,难以实现精准溯源与监管。建议各地鼓励企业和“绿岛”运营方在排污口、管网等关键节点布设水质、水量等监测设备,实时监控废水收集、预处理、集中处理等全过程。同时,有能力的地方可搭建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各方数据,实现数据集中管理、共享和综合分析。一旦治理效果不佳,监管部门应能通过平台数据第一时间溯源,找出问题所在,实现精准监管。
加强资金、政策扶持。“绿岛”模式惠及众多小微市场主体,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生存发展环境。因此,各地可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如江苏省泰州市出台相关政策,为“绿岛”项目提供环保引导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绿岛”项目均可按照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20%至50%比例进行补助。受益面广、经济和环保综合效益显著的项目,补助比例还将进一步提升。此外,属地政府还与金融机构合作,为“绿岛”项目提供低息贷款支持。
引导企业互助,创新“绿岛”合作模式。笔者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废水产生量较大的企业已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各地可充分利用这些现有的设施创新“绿岛”合作模式。如浙江省多地在政府的引导下,充分利用企业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构建“绿岛”合作新模式。某机械有限公司自建的一个日处理能力30吨的脱模废水处理站,超过自身脱模废水的治理需求,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这家公司附近其他有脱模废水治理需求的企业,仅需支付少量费用即可使用脱模废水处理站共享治理。这种利用企业自建废水处理设施的“绿岛”合作新模式,一方面充分利用了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闲置治理能力,在增加企业收入的同时还降低了共享企业的废水治理成本。另一方面,作为自建设施的排污主体,企业为确保废水排放符合标准,会切实担负起这种新型“绿岛”合作模式的主体监管责任,保证了废水共享治理效果。
作者单位:刘霄秋,江苏省苏州市环境监测站;郑兴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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