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4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时飞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时飞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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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时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时飞利用担任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陈时飞,男,1962年7月生,浙江天台人,理学博士,1983年8月参加工作,长期深耕浙江药监系统,历任浙江省医药管理局科技质量处副处长、药品注册处副处长,宁波市药监局局长助理(挂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等职;

2018年9月进京履新,出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药品注册、生产监管等核心业务,期间多次主持新冠疫苗应急审评审批。2022年8月被免职退休。

2025年2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成为国家药监局组建以来首位落马的中管干部;7月30日,被开除党籍并通报“靠药监吃药监”,指其利用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注册批件等职权大搞权钱交易,退休后仍违规从事与原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式进入审判程序。

近些年,药品监管领域反腐持续高压。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及最高检通报—

2024年3月,广东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效东(正厅级)任上落马,6 月被“双开”,7月被移送起诉,被认定利用行政审批权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原副主任尹红章于2017年获刑,法院查明其单独或伙同妻儿受贿35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案件牵连多家知名疫苗企业,是药监审批环节腐败的典型案例;

辽宁省药监局原局长张春福2023年被查,涉案金额高达2.2亿元,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尚未判决;

2025年2月,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陈时飞退休两年后被查,11月因“数额特别巨大”的受贿嫌疑被提起公诉,成为2018年国家药监局重组以来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除陈时飞外,落马的国家级药监系统高官还有两“虎”:

2019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吴浈因在药品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且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药品审批等事项上谋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2171万余元,构成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此前已被开除党籍,最终数罪并罚获刑16年;

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因收受贿赂649万余元,且在药品文号换发工作中擅自降低审批标准、滥发药品文号,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与玩忽职守罪,被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成为药监系统首个被处极刑的正部级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