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高,工作轻松,

地点在国外……

面对这些诱人的条件,

相信大部分街坊会有所警惕,

可是,

总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

妄想梦一般的工作。

是的,小编要告诉大家,

韶关有四名男子上了当。

发现境外“高薪笋岗”

男子叫朋友齐“淘金”

2024年12月底,郑某在网上看到一则境外高薪招聘广告,对方称需要几个“推销员”,每个月工资最少有两万元,地点在柬埔寨。刚好年底,在与“发小”沈某等四人聚餐时,郑某将这个工作推荐给他们。四人猜这份工作可能涉及黑灰产业,但是均心存侥幸,认为“国外淘金,国内监管不到”。

借口旅游欲出境

海关拆穿谎言

郑某按照上线的要求,收集四人的出入境证件信息提供给上线,协调统一购买机票、预订酒店。因沈某等人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务工签证,上线便在微信群内指导四人如何谎称“出国旅游”应对海关的检查和盘问。

2月4日,郑某按照上线要求预约顺风车将沈某等四人从乐昌送至深圳。次日,四人在准备出境时因形迹可疑被海关人员盘问拦截。最终,四人并未成功出境。

乐昌市人民检察院以郑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未遂)、沈某等人偷越国(边)境罪(未遂)向乐昌法院提起公诉。

“工作”没做成

还被法院判刑

乐昌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拉拢、介绍多人偷越国(边)境,扰乱国(边)境管理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沈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几人均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郑某等人属累犯,应从重处罚。

最终,郑某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沈某等人因犯偷越国(边)境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6000元到2000元不等。

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就算熟人介绍,

也别“宁可信其有”。

“孤注一掷”走上的

往往是不归路,

人身危险和法律制裁,

都是无人承受得起的。

来源:韶关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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