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元跨省四天包吃包住”——这样的旅游广告看着心动?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提醒,这实则大概率是“低价揽客、强迫购物”的套路!《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早已明确禁止: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违者最高可罚30万元,还可能吊销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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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信“口头告知是购物团”的说法!法律只认书面约定:若合同没写明购物点、停留时长,且出发前未征得游客书面同意,旅途中任何“必须买”“不买不让走”都属违法,游客可当场明确拒绝。
一旦遇到导游延长购物时间、擅自增加购物点,旅行社须向全团退还10%旅游费;若出现辱骂、扣车、限制人身自由等强迫消费情形,违约金升至20%,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参团前务必做好“三查”:查旅行社是否有正规经营许可证、查线路诚信指导价、查合同是否明确“无强制消费”条款。旅途中要留存好发票、聊天记录、现场视频等证据,一旦被骗,30天内可要求旅行社垫付退货款,也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12315投诉举报专线维权。
记住:低价合理但低质违法,购物自愿而强迫必赔。理性签订合同,依法留存证据,才能让旅途真正轻松舒心,不踩坑、不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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