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浙江嘉兴南湖区一小区

一男子因琐事与妻子争吵

将重约30斤的行李箱从6楼抛下

现场十分惊险

所幸楼下群众及时躲避

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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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方调查,这对夫妻因为最近经济压力大,经常吵架,事发当天早上,妻子未给丈夫带两个包子,双方发生激烈争吵,男子一怒之下,将行李箱扔下楼,事后涉事男子称:“要砸到人了,我就负责,没砸到又没什么,有砸到的话,你再来找我,别打扰我,我还要收拾东西。”目前,该男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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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是违法犯罪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因吵架泄愤、贪图一时方便

而随手抛下“物件”

要为此付出“大代价”

案例一

2025年4月15日,四川省成都高新区某小区,一男子因与女朋友发生口角激烈争吵,情绪失控下,将电竞椅从16楼阳台抛至于楼下发泄情绪。男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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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5年4月,云南昆明西山区某居民小区内,一男子竟将未食用完的豆腐脑随意从27楼窗口抛出,险些砸中过往行人,事后该男子承认自己为图省事,直接将豆腐脑从27楼抛出窗外,最终被依法行拘6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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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头顶”大事,关乎生命安全

防范高空抛物、坠物

不仅需要加强高空抛物管理

还需大家共同强化

安全与法律意识

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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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掌大的西瓜皮

从25楼飞下如击中头部可致人死亡

一块小小的麻将

从20楼飞下可致人手指骨折

一根铁钉

从18楼抛下,能插入颅骨

生活中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物品

从高空坠落后却有着极大的杀伤力

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应该如何防范高空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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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应急提醒您:

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掌握安全技能,加强安全防范

end

▌来源:百姓关注、成都公安、昆明警方发布、人民日报、西咸新区消防、中国消防

▌编辑: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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