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地质资料保管、服务和利用水平,充分发挥地质资料在全省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服务作用。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统筹全省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授权山西自然博物馆开展汇交、保管、服务利用及数字化等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山西自然博物馆承担全省地质资料管理具体工作。各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持证矿山的地质资料监管和催交工作。汇交人(矿山企业、地勘单位及其他形成地质资料的相关单位)负责妥善保存本单位形成的地质资料,严格按照规定期限汇交地质资料等。
为提升地质资料服务利用水平,通知提出四项要求:推进馆藏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创新服务方式以优化社会服务,严格落实涉密管理规定,按标准妥善保管实物地质资料。
山西经济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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