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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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被母亲代管儿子造假偷钱被判刑#】#儿子偷取母亲13万元存款半年花光# 扬州的林某刚刚步入社会不久,为了帮林某存一些钱,母亲要求代为保管其工资收入。而在林某看来,这样一来花钱就不自由了。碍于花钱束手束脚,随着生活开销增多,林某愈发觉得入不敷出。情急之下,他竟萌生了偷偷提取母亲定期存款的想法。原来,林某在银行柜台陪同母亲办理定期存单时,悄悄记下了存款密码,且知晓母亲将存单放置于家中的具体位置。林某觉得反正是一家人,不会出什么大事,于是便偷偷取走了存单内的13万元挥霍一空。为了防止被母亲发现,林某通过路边小广告添加了一个陌生人,伪造了一张假的银行存单。2024年2月23日,定期存款到期,林某的母亲拿着存单到银行柜台取现。“大妈,这张存单不对劲,是伪造的。”银行工作人员的一番说辞,令林某的母亲十分震惊。银行工作人员随即报警。民警到场后,将林某母亲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在派出所内,林某母亲回忆,存单存放位置及密码等重要信息,只有自己和儿子知道。此后,在母亲再三询问下,林某吐露了实情,“差不多用了半年时间,我把13万元全部花光了。”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林某母亲思考再三,决定陪儿子前往公安机关自首。公安机关的调查显示,2023年3月,林某通过网络联系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伪造了一张客户名为其母亲、金额为13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单,并使用该伪造的存单将原真实存单换走。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广陵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审理认为,林某伪造银行存单,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鉴于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从宽处理。法院最终以林某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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