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在与彼在的意味与传达

——读黄离诗歌新作《在远方》

邹洪复/文

诗人黄离赴美定居,他先前一直在北京工作、生活。诗歌《在远方》虽然是他述写在美国俄亥俄州的所见所闻所思,却也有再回首的意味与深思。

该诗起首两句:“总有比草原更辽阔更荒凉的绿/总有比密林更阴暗更幽冥的冷”用一种悖论勾勒出森林的茂密旺盛和阔大,在这生机勃勃里却也隐约透出孤单、神秘与冷清,仿佛森林是一个人的狂欢、博大与倔强,而此地的寒冷已高过密林的树荫以及树荫所织成的黑暗。这两句诗既有视角上的转换,又有感官上的体验判断,既有空间里背景(草原和森林)的对比,又有“绿”与“冷”的位移对比,但整体上却又是自然而然的铺叙关系,这种诗性思维烛照下的白描手法体现出诗人在绘景述情时所自然流露出的创作天分与遣句布词的非凡功力。相信这两句诗会成为描写森林之大之绿、天气寒冷的经典名句。

接着,诗人又给我们讲述美国俄亥俄州的鸟儿群起群落,那些大雁们也因为那里的食物丰盛而迟至十二月才往南飞。然后,诗人诗风一转,说“在俄亥俄长大的人见惯了死亡”,死亡的原因是鹿群、浣熊、野兔和河狸等过马路时常常被路过车辆误撞而亡,这一方面说明俄亥俄州的生态美好,物种繁多,一方面又呼吁人们在驾车行驶时要注意保护动物们的安全。

或许是想着野生动物们的安全,于是诗人接着写到:“阿米什人每家都有六个孩子/他们不与外族通婚/疏离现代文明,依旧坐马车出行/遮盖油布刷满黑漆的马车”虽然乘坐马车可以保护动物,却偶尔会不小心与汽车亲密接触。诗人在这里也有暗喻阿米什人的生活与现代文化具有疏离、碰撞之意。

当然,诗人在诗中特别提出阿米什人,也许有另一番深意,阿米什是德裔瑞士移民后裔组成的传统、严密的基督新教再洗礼派门诺会(又称亚米胥派)组织,他们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阿米什人只让自己子女接受初中以下的教育,几乎没几个人高中毕业,读大学的就更罕见。他们也不交社保,用最传统的手工方式打铁、制作镶嵌木工艺品、手工纺纱制作棉布、做刺绣的被子、制作奶酪,几乎是18世纪乡村生活的活化石。

“无欲求,无浪费”是他们的信条,所以现代社会流行的汽车、电力等都被阿米什人摒弃。只有宗教教义对他们的生活影响很大。阿米什人通常引用三段《圣经》经文来指导他们的生活:《哥林多后书》第6章第14节:“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哥林多后书》第6章第17节:“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罗马书》第12章第2节:“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在美国生活着近二十万阿米什人,一说是三十四万,其中在俄亥俄州最多,有近六万人。但在俄亥俄州有一千一百多万人口,有一百多所高校,诗人黄离在这首《在远方》的诗中专门简述阿米什人的生活场景,就不免叫人反思现代文化与农耕文化对人生追求的差异性和人生意义追寻的多义性思考。

接着,诗歌引用父子对话,以朴素语言道出现代文明的根基是对人对个体的充分尊重与关怀。同时,诗人直抒胸臆,说自己“最喜爱的动物是马”,在这里,马是自由的象征,因为自由亦是现代文明的另一根基,自此,诗人向往、追求、推崇现代文明的心迹与情怀便自然而然地向读者流露出来。

此诗结尾两句铿锵有力,富有哲理性,也有总结全文,呼应诗歌题目之意:“有人去草原并不是因为喜欢草原/而是在给未来的马儿寻找草场”这就明白无误地把自己为什么要到远方定居清晰地向我们传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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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原诗:

在远方

黄离

总有比草原更辽阔更荒凉的绿

总有比密林更阴暗更幽冥的冷

在俄亥俄,总有大群的鸟儿群起群落

雁阵总在十二月才往南飞

鹿群总是横穿乡村道路

它们强壮、美丽,胆小却鲁莽

于是,死亡总会发生

在俄亥俄长大的人见惯了死亡

路边死去的还有浣熊、野兔和河狸看上去都像刚进入梦乡

它们起飞时姿势肯定很美

在俄亥俄长大的人见惯了死亡

阿米什人每家都有六个孩子

他们不与外族通婚

疏离现代文明,依旧坐马车出行

遮盖油布刷满黑漆的马车

拉车的马儿强壮、美丽,从容不迫黑马、枣红马、五花马……

偶尔会看到汽车和马车亲密接触

那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如果是马的责任呢

把马杀死就行了,儿子说

(在俄亥俄长大的人见惯了死亡)

如果是人的责任呢

他才觉出答案过于草率

我养过几次狗从没养过马

最喜爱的动物却是马

有人去草原并不是因为喜欢草原

而是在给未来的马儿寻找草场

2025.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