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河北法制报)

□ 温红丽 王欣 张斌

“钱按时发着呢……”“老二正常吃饭了,老三还被评为了‘三好学生’……”11月17日,65岁的老人王芬(化名)对回访司法救助金监管情况的检察干警说着孩子们的变化,话语里满是感激。这些让老人放下心来的“暖心事”,源于行唐县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及多个部门,对三名“事实孤儿”开展的一场温情救助接力。

悲剧突至,三级联动纾困

2024年6月28日凌晨,李军(化名)因猜疑,酒后在家中将妻子赵蕊(化名)殴打致死。被害人赵蕊与李军婚后育有三个子女,最大的17岁,最小的才11岁。“当时大脑一片空白,就觉得天一下子塌了”,老大李砚辰(化名)迷茫着,不知道带着弟弟妹妹何去何从。一个家庭的悲剧,就这样猝不及防地遮住了三个未成年孩子眼中的光。

2025年4月2日,行唐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发现这一司法救助线索后,第一时间联系三个孩子的奶奶王芬,向她宣讲司法救助政策,并及时启动实地走访、调查核实等工作。发现三个孩子均系在校未成年人,因母亲被杀、父亲被羁押,失去经济来源,现监护人王芬,年逾六旬,寡居、身患风湿性关节炎等慢性疾病,靠打零工和七亩承包地转包费勉强糊口,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的救助条件。

“仅靠县级院救助只能解燃眉之急,难以彻底解决这个家庭的长远困境。”行唐县检察院迅速向上级检察院汇报。省检察院、石家庄市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非常重视,决定实施联合救助,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给予三个孩子司法救助金共计28万元。

“有了这些救助,娃儿们往后的学习和生活终于有着落了!”当检察官将救助金落实的消息告诉王芬时,老人激动地表示又看到了希望。

三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救助金是孩子们的“成长保障金”,一分一厘都得用在实处。为避免救助金被挪用、滥用,行唐县检察院主动对接三名孩子所在的乡政府、村委会,共同商议建立了“三方监管+分期发放”机制。

7月9日,行唐县检察院与乡政府、村委会、资金使用人签订了《关于李砚辰(化名)、李砚峰(化名)、李静(化名)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监管方案的三方承诺书》,明确村委会负责代管救助金,乡政府负责监管、发放,检察院每年不定期以走访或者暗访的形式对司法救助金使用进行监督,特别明确5000元以上司法救助金大额支出时,需由资金使用人提出申请,经乡政府、行唐县检察院、石家庄市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支取相应数额救助金。“暂时用不到的钱可以给孩子们存成定期,不要轻信高回报的理财等信息……”检察干警反复叮嘱王芬。

“救助金采取‘按月分期’的方式发放,能最大限度确保专款专用,让司法救助金切实保障孩子学习生活。”“我们会把救助金的使用情况整理好,报给检察院和乡政府,确保资金用得透明、用得放心。”乡政府、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代管+监管+核查”的闭环管理模式,不仅守住了救助资金的安全底线,也为孩子们的基本生活提供了长期稳定的保障。

多方携手,织密守护网

“司法救助不是终点,是帮助孩子们走出困境的起点”“经济压力得到了缓解,但心理健康不容忽视”……行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春利强调,每个案子都要深想一层、深做一步,要联动社会力量,开展长效帮扶。

为此,行唐县检察院主动担当“桥梁纽带”,经过多次多方沟通协调,社会各界迅速响应,纷纷向三个孩子伸出了援助之手。县民政局自2025年5月起,为三名孩子每人每月发放1400元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生活补贴,直至孩子满十八周岁;县关工委、县妇联上门慰问,送去了书包文具、崭新的衣物等学习用品和生活物资;团县委联合省青年基金会和石家庄市少保中心,将三个孩子纳入资助范围,如到少保中心就读食宿全免,上大学后可申请助学金5000元;县农业农村局将该家庭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一旦出现致贫风险将及时干预;老师们关注孩子学习生活,防止孩子被歧视、被霸凌;县爱心救助会安排爱心人士看望孩子,给予精神关怀……

如今,王芬脸上的愁云已慢慢消散:“现在娃们上学有人管,生活有保障,检察院和爱心人士也经常和孩子们谈心,俺也安心了。”

这场跨越三级检察机关、联动13个职能部门的温情接力,是行唐县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河北省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守护困境儿童的缩影。从三级检察机关联动的司法救助,到三方监管的资金保障,再到多方携手的社会帮扶,“司法救助+协同监管+持续跟踪+精神关爱”的长效帮扶,为“事实孤儿”撑起了一片晴朗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