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于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25〕648号,以下简称《通知》),针对近年来二手车出口实践中暴露出的监管漏洞与不规范经营行为,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旨在促进二手车出口健康有序发展,构建覆盖源头管控、过程监督与事后追责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我国二手车出口相关政策背景、主要监管规定等,笔者已在《二手车出口刑事辩护要点及风险应对指南》一文中做过解读,此次不再赘述,重点解读新规对二手车出口的新要求和企业合规建议。

一、新政背景简述

二手车出口已成为中国汽车产业“走出去”的重要力量,对激活国内汽车置换需求、促进新车消费、助力中国汽车“走出去”战略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一些乱象:

(1)“零公里二手车”问题:部分企业将新车完成注册上牌后即流入二手车市场,形成灰色产业链,以二手车名义出口新车。

(2)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善:部分出口企业缺乏海外维修服务网络和备件供应能力,导致海外消费者权益保障不足。

(3)虚假改装和申报不规范:部分企业通过虚假改装手段规避监管,未规范申报出口许可证所需信息、买卖出口许可证等。

(4)恶性竞争加剧:部分企业一味追求出口数量,忽视质量和服务,导致无序竞争和价格内卷。

这些问题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可能损害中国汽车产业的国际形象。四部门此时出台新规,正是基于行业发展现实情况做出的针对性响应。

二、新政核心调整:从 “规模放开” 到 “规范提质”

《通知》是对 2019年以来二手车出口试点政策的系统性升级,核心围绕 “防套利、强合规、建机制”三大目标,关键调整集中在4个维度:

(1)严控新车伪报出口

通知明确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申请出口距注册登记日期不满180天(含180天)的车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本地企业补充提交该车辆生产企业出具的《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

确认书需包含出口国别、车辆信息、提供售后服务的网点信息等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对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车辆,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这一“售后责任绑定”机制将从源头规范以二手车名义出口新车的模式,引导企业回归二手车出口“服务全球用户、维护中国制造声誉”的产业初心。

(2)规范许可证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企业规范完整填写出口许可证申报信息,其中车辆品牌、型号、注册登记日期、转让登记待出口日期等内容应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保持一致。

注册登记日期、转让登记待出口日期需填写在出口许可证附表中,便于主管部门核实及动态监测。对于未按要求填写上述内容的,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3)强化改装车监管

针对以改装车名义出口新车,实际车辆未改装、假改装,以改装车名义出口禁止出口的二手车等不合规、扰乱出口市场秩序问题,政策明确提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改装车出口企业准确填写车辆信息,提交改装真实性证明材料。

对无法证明改装真实性,同类改装车产品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具备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4)建立动态管理退出机制

《通知》发布了《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列举七大违规行为,包括出口禁止出口的车辆、伪造证件、不履行质量保证义务等。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本地二手车出口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对照《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对企业开展日常监督与动态管理。

对多次不诚信的企业及相关主体,在受理出口许可证申请时将综合考虑整改情况,形成“信用与资格挂钩”的约束机制。

三、主要风险解析: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双重红线

(一)行政风险:违规成本显著提升

许可证相关违规:许可证信息填报不实、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如售后确认书、改装证明),将被拒发许可证,多次违规还将被通报。

资质与经营违规:出口禁止类车辆(如报废、抵押、盗抢、拼装车辆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许可证,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取消出口资格。

动态管理风险:被列入不诚信负面清单后未按期整改,将影响后续许可证申领,关联企业也可能被限制准入。

(二)刑事风险:从 “行政违法” 到 “刑事犯罪” 的转化边界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出口报废车、盗抢车、非法拼装车等禁止类车辆,案值超20万即可立案,超100万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经营罪:买卖、转让二手车出口许可证,或无二手车出口资质擅自开展出口业务,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5 倍罚金。

其他关联罪名:伪造、变造许可证件可能触发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出口不符合退税条件的二手车后骗取退税则可能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为走私二手车提供资金账户、掩饰犯罪所得等的,还可能触发洗钱罪。

四、企业合规应对建议

(一)资质与许可管理:筑牢准入基础

1.严格对照《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要求的企业资质条件开展运营,如流通企业需确保有固定经营场所、鉴定评估人员(需3名及以上)、财务合规等要求达标,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等。

2.建立许可证申领双人复核机制,重点核对车辆VIN码、注册日期、品牌型号等信息,确保与机动车登记证、出口合同等一致。

3.提前对接汽车生产企业,对180天内注册车辆出口,预先获取加盖公章的《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明确售后网点与备件等的供应和维修责任。

(二)车辆合规审查:守住出口底线

1.建立 “三查” 机制:查车辆来源(排除抵押、查封、盗抢等禁止情形)、查检测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符合二手乘用车出口质量标准WM/T 8—2022要求,二手商用车辆及挂车出口质量标准WM/T 9-2022要求)、查目标市场准入(提交符合当地标准的书面声明)等。

2.规范改装车出口流程:留存改装合同、工艺文件等真实性证明,确认产品已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具备强制认证等。

3.禁止境内二次交易:车辆办理 “转让待出口” 登记后,不得变更境内所有人,无法出口时需重新签订出口合同。

(三)信用与动态管理:规避退出风险

1.对照《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建立内部合规台账,重点防范 “出口禁止类车辆”“不履行质量保证义务”“伪造文件” 等红线行为。

2.建立售后责任闭环:与海外经销商约定维修服务流程,保障备品备件供应,及时响应质量投诉,避免因售后缺位被约谈整改。

3.主动配合监管核查:按要求留存交易记录、检测报告、许可证等资料,接受商务、海关等部门的全流程追溯检查。

(四)刑事风险防控:划清行为边界

1.明确禁止性清单:严禁收购、出口报废车、盗抢车、非法拼装车等 10类禁止情形车辆,建立车辆来源追溯档案,避免触发走私禁止出口货物、物品罪。

2.规范许可证使用:坚持“谁出口谁申领”原则,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或转让、倒卖许可证,避免触发非法经营罪。

3.强化申报合规:按海关要求填报商品名称(“旧+品牌+排气量+车型”),确保报关数量与许可证申请量一致,一次完成清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能否出口退税等,避免出现将车辆情况申报不实等触发走私等罪名。

五、长效发展建议:从 “合规生存” 到 “价值增长”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和海外市场需求的多元化,规范化的二手车出口业务仍有广阔发展空间。从长远来看,新规的实施将促使二手车出口行业从“拼价格”转向“拼品质、拼服务”。企业可以自律合规为根基,布局多元化市场、完善配套体系等,以协同为路径,与政府、行业组织等相互配合,提升整体竞争力。

1.布局多元化市场:依托贸易促进平台开拓新兴市场,在政府支持下建立公共展示交易市场、区域交易中心、海外仓等,拓展营销、仓储等综合服务,降低单一市场风险。

2.完善配套体系:与物流、金融、第三方质保机构等配套行业、企业合作,搭建“整备—检测—报关—物流—售后”一站式服务链条,提升国际竞争力。

3.建立合规培训机制:及时跟踪主管部门的政策变化,定期参加、组织政策宣讲,提升员工对许可证管理、车辆审查、售后责任等要求的认知,将合规经营转化为竞争优势。

本文作者: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 海关与财税团队 廖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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